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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業承兌可以簽署的時間

發布時間: 2023-01-09 06:23:02

⑴ 中國銀行電子承兌匯票交易時間

如您通過中行企業網上銀行辦理匯票業務,匯票服務支持7*12小時服務,即:每日8:00-20:00。
電票簽收其收票的有效操作時間為7*12小時,即:每日8:00-20:00;出票方只要未撤票就一直處於簽收狀態,目前暫無退回機制。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誠邀您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或中銀跨境GO APP辦理相關業務。

⑵ 電子承兌匯票接收時間有限制嗎

法律分析:有時間限制,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自票據到期日起10日,最後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

法律依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向承兌人請求付款的行為。 持票人應在提示付款期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自票據到期日起10日,最後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

第五十九條 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於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後再次提示付款。

第六十條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內提示付款的,承兌人應在收到提示付款請求的當日至遲次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付款或拒絕付款。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接入機構不得拒絕受理。持票人在作出合理說明後,承兌人仍應當承擔付款責任,並在上款規定的期限內付款或拒絕付款。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在票據到期後收到提示付款請求,且在收到該請求次日起第3 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仍未應答的,接入機構應按其與承兌人簽訂的《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進行如下處理:

(一)承兌人賬戶余額在該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截止時 足夠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同意付款,接入機構應扣劃承兌人賬戶資金支付票款,並在下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開始時,代承兌人作出付款應答,並代理簽章;

(二)承兌人賬戶余額在該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截止時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拒絕付款,接入機構應在下一 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額支付系統非營業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非營業日順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營業開始時,代承兌人作出拒付應答,並代理簽章。

⑶ 農商銀行電子承兌簽收有沒有時間規定

電子承兌簽收時間限制是,電子匯票需要在7個工作日內簽收。
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10天。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後,10天內提示付款。也就是說,如若商票持有人在商票到期10天後都沒有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的話,就會導致該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權力失效。

⑷ 電子承兌匯票期限一般是多久

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採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4)電子商業承兌可以簽署的時間擴展閱讀:

一、背書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

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背書人名稱、被背書人名稱、背書日期、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二、服務對象

1、跨地區經營、財務管理信息化要求高的集團企業及其子公司。

2、大型生產銷售企業及其上下游供應鏈企業。

3、以商業匯票作為日常經營活動結算工具的中小型企業。

4、使用商業匯票進行結算的電子商務平台及其會員企業。

5、資金管理規范、廣泛開展商業匯票業務的各大財務公司。

6、具備商業匯票業務經營資質、並提供相應服務的各級商業銀行。

⑸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期限

法律分析: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可以是6個月,所以市面上流通的一般都是6個月的,當然也有三個月、四個月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可以是一年。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七條 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規定的權利時,應當背書並交付匯票。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

⑹ 電子承兌有接受時間嗎

是有的。

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採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6)電子商業承兌可以簽署的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被延長到1年。這種調整的好處是:

①充分考慮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在安全性和流通性方面的實質改善,目的在於更好地發揮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功能。

②目前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的利率的市場化程度較高,所以電子商業匯票付款期限的延長,有利於1年的資金價格發現,形成更貼近實際的資金價格曲線,並且短期貸款票據化的趨勢可能會更為明顯。

③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的延長,也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⑺ 商業承兌匯票簽收時間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電子匯票需要在7個工作日內簽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 依據票據每二十七條的規定,票據的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票據持有人背書轉讓的,背書無效。背書轉讓後受讓人不得享有票據權利,票據的出票人、承兌人對受讓人不得承擔票據責任。

⑻ 電子承兌匯票的期限一般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12個月。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內隨時向匯票承兌行提示付款。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超過10日。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採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⑼ 電子承兌接收時間在幾天時間范圍內

電子承兌簽收時間限制是一年,也就是說電子承兌匯票最短期限為365天或366天。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並經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一、電子承兌匯票和紙質承兌匯票的區別:
1、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的本質區別在於介質不一樣;
2、因為電子票據無憑證所以一些紙質票據的特有操作沒有了(比如票號分配,收取工本費,出入庫,查詢查復等);
3、電子票據不存在風險票,克隆票,基本上可以說是0風險,由此將會很快被市場認可。
總之,繼銀行承兌匯票之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推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被延長到1年。
法律依據:
《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電子商業匯票為定日付款票據。電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三十一條
電子商業匯票的承兌,是指付款人承諾在票據到期日支付電子商業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第三十二條
電子商業匯票交付收款人前,應由付款人承兌。
第三十七條
承兌人承兌電子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承兌」的字樣;
(二)承兌日期;
(三)承兌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