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補辦身份證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補辦身份證可以在六十日之內拿到,最長三個月之內。申請補領身份證需要攜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之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最多延長不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Ⅱ 身份證掉了補辦要多久
【法律分析】:補辦身份證有兩種,一種是普通辦理,時間為收到申請的60天內,偏遠地區為90天內。另一種是加急辦理,時間一般為7-15天。在補辦身份證時,可異地辦理。需要准備原居民身份證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然後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身份證丟失後要及時的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經常居住地的派出所進行掛失補辦,在掛失身份證後,居民可以申領丟失、補辦身份證。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本人應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當事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首先就是要拍攝證件照片,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拍攝背景是淺顏色,所以應當穿著深色的衣服,漏出五官。不要佩戴首飾和化濃妝。信息採集完畢後,當事人需要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或郵寄到指定地點。此外,身份證丟失後,可自願辦理掛失。掛失是為了避免身份證被人冒用辦理通信、銀行等業務,被人惡意欠費而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Ⅲ 補辦身份證最快要多久
補辦身份證最快要7-15天。身份證丟失可攜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並重新填寫《常住人口(申領身份證)登記表》,經本人核對確認簽字。民警將會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後,對身份證補辦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申請人可申請加急辦理,一般7-15天時間即可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Ⅳ 身份證丟失多久能補辦身份證
身份證丟了一般六十天能補回來,補辦身份證的當事人持本人戶口本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由公安機關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Ⅳ 身份證補辦需要多長時間
四十五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
《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 工作規范(試行)》
第八十條 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發證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第八十四條 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接收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信息後,應當在五日內予以簽發。不予簽發的,由受理地公安機關告知申請人。
受理地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發證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一、身份證丟失,去哪裡補辦?
1.如果是在本地丟失,需要本人帶戶口簿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補辦身份證。
2.如果是異地丟失,需要本人帶戶口簿或居住證去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異地受理點,申請補辦身份證。
二、補辦身份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補辦流程是什麼?
本人攜帶戶口本、居住證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補辦手續。本地補辦的,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異地補辦的,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然後,由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對個人信息進行人像採集、校驗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補辦身份證時,需要繳納證件工本費用,一般在40元。切記,繳納完費用,要領取辦理回執。
一般情況下:在收到領取通知或者補辦身份證的60日以後,個人可以攜帶辦理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
三、身份證的有效期
身份證的有效期,分為固定期限和長期。對於不滿16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16~25周歲的,有效期為10年;26~45周歲的,有效期為20年;46周歲以上的,有效期為長期。
Ⅵ 身份證丟了補辦要多久
補辦身份證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普通辦理,一種是加急辦理。根據規定,身份證丟失補辦時間是收到申請的60天內,偏遠地區90天,具體時間各地情況不同,不過一般是在一個月左右,有加急業務的正常是7到15天。若是補辦期間急用身份證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3天可取最快當天辦結,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是3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Ⅶ 補辦身份證一般多久
根據規定,身份證丟失補辦時間是收到申請的60天內,偏遠地區90天,具體時間各地情況不同,不過一般是在一個月左右,有加急業務的正常是7到15天。若是補辦期間急用身份證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3天可取最快當天辦結,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有效期是3個月。
Ⅷ 補辦身份證需要多久
補辦身份證一般需要30天左右,最遲會在60天之內發放新的身份證。如果交通不便,時間可能會長點,但最長也不會超過三個月。如果急需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
補辦身份證需要本人憑回執單去派出所領取,時間相對會比較長,由於各地規定以及條件不同,所以短的1個月,長的可能2-3個月。
一般情況下,對於補辦的身份證,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原則上補辦身份證應該不超過30天。
身份證丟失補辦流程:1、申請人或代補辦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一般為公安派出所)辦理補辦手續。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3、工作人員核實戶口登記簿,審核居民身份證申請登記表。4、支付證書的費用並獲得收據。5、在收到通知或辦理身份證後60個工作日內,持收據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
收費標准: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為每證10元。3、居民申領、換領及丟失補領、損壞補領防偽居民身份證收費標准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於2018年4月12日下發的財稅〔2018〕37號文件,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徵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Ⅸ 身份證補辦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身份證補辦需要的時間規定為六十日之內,偏遠地區最長三個月之內。公民申請補領身份證,需要攜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按照規定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自表格提交之日起六十日之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最多延長不超過三十日。因此補辦身份證一般需要六十日之內,在此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Ⅹ 補辦身份證需要多久
規定60天取證,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
戶籍地辦理
1.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2.現場取像照片,並採集指紋信息;
3.換領繳納工本費,每證20元,補領繳納證件工本費,每證40元;
4.自提交申請表之日起60日內,公安機關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注意事項:
1.各地區具體辦理流程不同,應參照各省市具體流程。
2.申請辦理身份證期間,如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異地辦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注意事項:
1.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
2.2017年7月1日,我國將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