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補遺書是用來做什麼的
補遺書通常在招投標行業出現的比較多,即是招標文件的一種補充文件。當發售招標文件後,因投標人提出的質疑或者招標人有需要澄清的地方,都會開成補遺書的方式,再發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之後發出,據投標截止時間要有15的時間。
⑵ 招標補遺的時間後才能開標
這是招標法的一個失誤,但是怎麼說呢。所有法律都存在漏洞。我也是招標公司的,按照商務部規定,是投標人收到補遺文件當天,保證他們有15天准備和修改投標文件的時間。我想你也在為這個問題困擾。我們單位的做法是:先給每個投標商發電子版,以收到電子版的日期為准,隨後寄出書面版。
⑶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開標時間延期問題
開標時間的延期,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的收受人。
由於你是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招標,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應在通知招標文件收受人的同時,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需要確定延期到那一天開標。在通知中應說明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延期不算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修改,不受「15天的限制」。
⑷ 為什麼投標申請人對招標文件提出質疑的時間比發布招標文件澄清函或補遺書的時間晚另外投標預備會怎麼安排
如果招標文件收受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的11天提出疑問,如果招標人覺得確實有必要回答你的問題,就會發出答疑通知,這樣就需要繼續延長投標時間,更改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修改開標時間。
一般在現場踏勘後,招標人會組織投標預備會,投標預備會有招標人主持,主要是回答招標文件收受人得問題,如果涉及到修改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要在隨後的補遺通知中告之所有的招標文件收受人。
現場踏勘要盡量早一點,隨後就舉行投標預備會,一是為了給招標文件收受人更多投標時間;二是分開組織的話,總要別人跑來跑去不好。
⑸ 邀請招標項目出售標書時間已過,還可以出售招標文件嗎
在這種情形下,招標人按照18號令,不應該為其出售招標文件。
無論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項目,或是競爭性談判,招標文件發售都應當嚴格執行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規定。如果投標人不滿足招標文件購買時間或者購買手續要求時,招標人不應向其出售招標文件。如果招標人以補遺書形式延長購買招標文件的期限,則招標人可以在該投標人補齊全部資料後向其出售招標文件。
我覺得要結合招標投標活動的實際情況而論。
1、對於邀請招標而言,招標文件發售期限長短(在5個工作日內)一般不會影響招標的公正和程序的規范,招標人可以結合邀請供應商所在地域和招標文件發售的方式,適當縮短供應商領購招標文件的時間。如果供應商全部是本地企業,或者採用網上下載的方式發售招標文件,招標人甚至可以要求供應商在一兩天內完成招標文件的領購手續。當然,如果被邀請的供應商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領購招標文件,且招標人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限少於5日或5個工作日,招標人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向供應商提供招標文件,而應當延長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如果招標文件發售期限超過5日或5個工作日,而被邀請的供應商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領購招標文件,招標人也不必拘泥於原定的期限規定,可以延長發售時間,以便供應商領購招標文件。當然,此種情況下招標人也可以選擇不再向供應商提供招標文件。
邀請招標時,供應商領購招標文件的權利是招標人給予的,招標文件發售期限的長短無關乎供應商領購招標文件的權利。因此,關於邀請招標時的招標文件發售期限,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本來就沒有必要做出限制。
2、公開招標是以公告形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因邀請對象的不確定性和招標項目信息傳播的有效性,公開招標時招標文件的發售期限盡可能長,甚至在投標截止之前都可以領購招標文件。
⑹ 招標中遺書什麼意思
不是遺書 是補遺書
補遺書是對招標文件的補充和修改
比如招標地點的開標室由於調整或者其他原因 使用不開
開標時間可能有上午九點調整的上午十點半
那麼這個時候招標代理單位就需要發一個補遺書
來和各投標人確認這個事
各個投標人收到補遺書之後 需要給出回執 並在文件中進行相應的修改
補遺書的內容可以是所有招標文件或者招標相關的任何事宜
補遺書的效力要比招標文件大
任何對招標文件的修改 都是需要按照補遺書裡面的內容執行
⑺ 開標日期為8月25日,在8月19日的補遺書中又提出了疑問,像這種情況,可以要求招標公司順延開標時間嗎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其釋義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規定:
招標人可以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或者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從你的表述,推測貴方應該遞交的是投標文件(不是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那麼到底要不要延期開標呢?由於你的表述未十分清楚,我們做如下分析:
1、如果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且影響投標單位投標文件編制的,是在距投標截止時間15日(含15日)前,投標人書面確定延遲了幾天,那麼開標無需延遲,因為15日是以招標人發出書面通知為計算起點。
2、如果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且影響投標單位投標文件製作的, 是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那麼招標人應當延期開標。如不影響投標單位投標文件編制的,則不受15日限制,故可以不延期。
同時《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對於你提到的補遺書中又提出了疑問,能否開標的事宜,做如下分析:
1、如果招標人發出的補遺書(以書面通知形式),在距投標截止時間15日(含15日)前,投標人由於自己的原因提出的新疑問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0日,那麼招標人可以不接受新的質疑。
2、如果招標人發出的補遺書(以書面通知形式),在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投標人提出的新疑問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0日,那麼投標人可以在書面回復函中註明要求延期。
以上解釋不含公路項目招標發預算清單補遺事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⑻ 公開招標的報名截止時間能否中途更改
看情況,法律規定至少5日的,招標公告只有5日,不能縮短。但你可以延長。都需要網上發布公告。
⑼ 招標報名期間提出質疑,項目還能如期開標么
招標報名期間提出質疑,如果及時做出質疑答復,整個過程除非有法規規定的不可以開標的情況出現,否則不影響正常的評審標書和開標的時間。
《招投標》法相關規定
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按招標投標法實施細則固定。截標前10日前提出。
拓展資料:
招標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
招標是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的條件和要求,邀請眾多投標人參加投標,並按照規定程序從中選擇交易對象的一種市場交易行為。
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采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包和服務的采購)的采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布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采購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購項目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采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采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後,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並與其簽訂采購合同。
⑽ 什麼叫招標補遺書
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發出補遺書,補遺書是對招標文件的進一步補充和說明,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應將其與招標文件共同閱讀。如果補遺書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補遺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