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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賣了可以要求再住一段時間嗎

發布時間: 2022-04-04 14:57:06

1. 房子賣了,戶口還可以暫時留在原地嗎

派出所不會管
這個問題你跟下家商量下,有的下家是不會同意的,如果你只是過度的話是可以的,比如你們之間立個協議,或者押5000塊錢,等戶口遷出的時候他在把錢給你
雖然房子是他的了,戶口在房子裡面,你們還是有居住權的

2. 房子買了,至少要過幾年能再賣

只要房子沒有抵押,沒有查封等狀態,隨時都可以出售,只不過滿五年的唯一住房可以免交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

房本不滿五年,要按規定繳納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兩年的免徵,未超過兩年的按房價5.5%繳納。

營業稅: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滿5年免繳。非普通住宅不滿5年(含)轉讓的,按銷售價繳納全額營業稅,滿5年以上轉讓的,按銷售價減去房屋成本價繳納營業稅。

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

(2)房子賣了可以要求再住一段時間嗎擴展閱讀:

房產交易的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

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

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

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3. 房東把房子賣給了我們,可是堅持要在裡面再住兩年,房租照交,兩年後我們才能搬進住,什麼情況下才會如此

你好,
如果產權證已經過戶到您的名下的話,
廣義上是不會有風險的。
因為他要在房子里住兩年,誰也不能保證他兩年內不能破壞房子。
(包括人為地或者非人為的。)
如果你已經答應了讓他住兩年,
建議簽訂個協議,規定一下房屋如果損壞的賠償問題,
這樣才比較保險。

希望能夠幫助您

4. 房東賣房子了,我們有權繼續住到合約期嗎

沒有權力
很簡單,因為你們之前有一個租賃協議,而且租賃協議有效。則房東對於房屋的買賣需要遵循的原則
1,租賃人有權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購房權。
2,房屋買賣協議不得對抗有效的租賃協議,如果房東在租賃期間出售房屋,則原有的租賃協議依然有效,承租方可以選擇繼續履約或者終止履約,終止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房東無權單方面解約。單方面解約的,視為合同違約,違反合同法,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房東主張賠償。

5. 我一直想問一下,就是想把自身住的房子賣了換個更好的房子,賣掉的那段時間住在哪裡

看你和買方怎麼約定的了
一 過戶當天交房,此前你接著住
二 拿到全部購房款再交房,此前你接著住
三 過戶以後再住一段時間,等你的大房子交房後再搬家。此期間按當地租金水平給買方交房租。如果你有地兒住,也可以提前搬走

6. 房子賣了一般需要多久才可以買

房子賣了就有錢了,你只要有看中的新房馬上就可以再買。這個賣房買房是沒有時間規定的,有錢了想什麼時候買就什麼時候買,關鍵是買房的地段和戶型要你喜歡的。

7. 請教簽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賣方要求交房後繼續讓他在交易房屋內住半年

這個應該沒什麼關系。按照程序,你在過過戶的當天付出全部房款,但是這個款是凍結的,他取不出來。要等房管局審核七個工作日以後解凍。解凍後,房本大概是一個月之內下來。
就是說,基本上在辦完過戶以後,這個房子基本上就是你的了。七個工作日後,他的全部房款得到了,這個房子根本就是你的了。如果合同里寫著讓他半年騰房,你就耐心等半年好了。因這個房子根本就是你的了,免費住你的房半年,他在這期間想賣房的話,沒房本賣不成。
如果他想辦個假房本再賣房,我認為是行不通的。或者是以前他補辦的有房本,大概也不行。因為他再去房管局交易的時候,房管局會明確告訴他這不是他的房,他無權賣。或者告訴他,這個房他剛交易過不久。
頂多房管局會說這個房是一房兩戶主,他們要查哪個是真的。那他賣不成第二次了,而且還面臨官司。當然你可能也會有些麻煩,要證明這房是你的等等。但是無論怎樣,這個房賣主想賣第二次是不大可能成功的。

我在天津,去年時剛買過房。雖然當時沒貸款,但是貸款的程序還了解一點,現在跟你介紹一下,也可能天津的房產交易跟上海不大一樣,不過資金監管的方式應該是一樣的。
你通過中介買房時,要簽一個三方合同,你,賣房者,中介。賣房者保證這套房的可賣性,就是他是戶主,他可以作主賣這套房,無債務糾紛等等。中介收取中介費,全程幫你辦理貸款,過戶等手續。你在簽這個買賣協議的同時,要交一萬或者多少錢的現金作定金,具體多少錢,你們三方具體議定。
然後協議上還有一些違反了要負什麼責任之類的事。大概你看過,應該知道,就不多說了。
然後你們按照說好的日期去辦貸款。你是公積金,在能取錢的銀行簽一份合同,賣房方,大概是要夫妻一同去的,反正我在去年賣房時,買房者是抵押貸款,要求雙方夫妻一起去,都要簽字。
賣房方要簽一個合同,認可你買他的房需要貸款,你要跟銀行簽一個合同,說明你要辦抵押貸款。你的配偶也要簽字,證明他同意你負上共同債務。然後這個錢就要等了,公積金一般比較慢,我不知道你們那多長時間,天津的抵押貸款一般是二十個工作日。你要把房款的首付錢交給銀行,賣房方直到辦過戶之前,除了定金,拿不到一分錢。要是你這個房子做的低評,你要在辦過戶之前把差價補給人家。
然後中介就通知你們雙方,貸款下來了,可以去過過戶了。
你們就開始湊一起去房管局交易大廳,開始按中介的意思辦過戶了。這需要你們辦一些存摺之類的事,你還要拿上些錢,交各種費等等,這些中介都會提前告訴你,就不需要擔心了。
辦完了過戶,賣房者就等七個工作日後拿房款了,而你要多等一段時間,大概一個月吧,房本就下來了。
我記的不是很清楚了,反正你在辦貸款的時候需要把首付款交齊,我記得是銀行要了,不過也可能是房管局的基金監管還是什麼監管,反正是管錢的。總之你必須交出首付,這個錢誰也摸不到,不是銀行,就是房管局給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