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去法院把別人申請納入失信人被執行名單得多久,才能在網上查到
去法院把別人申請納入失信人被執行名單得10個工作日左右,才能在網上查到。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失信被執行人風險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採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
被執行人如果連續逾期在90天以上的信用貸款之中產生的不良記錄,首先會在徵信之中產生記錄。
在徵信記錄產生之後,如果在進行大額的貸款或者是大額貸款的不償還行為有可能被執行為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所涉及的涉案金額一般不可低於3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