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延長工作時間可以補休嗎
法律分析:可以補休,也可以支付加班工資。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這屬於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B. 關於加班安排補假的問題
休息日安排工作按同等時間補休。
法律法規限制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主要目的是保障勞動者休息權,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因此,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應當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200%工資報酬。
按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勞部發[1997]271號)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的,應當按同等時間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