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孕婦可以申請縮短工作時間嗎
孕婦可以依法申請縮短工作時間。 女職工 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罩陪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和搭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喚悶拿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❷ 懷孕多少個月可以向單位申請每天6小時工作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