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鐵改簽規則時間的限制是
高鐵票改簽時間限制如下:
1、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以改簽預售期內的其他列車。
2、開車前48小時(包含)以內:可以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以改簽開車後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慧首車,但不可以改簽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後的列車。
3、開車之後:可改簽當日的其他列車。
注意:已經辦理了「變更到站」的車票是不可以再辦理改簽的。一張車票只能改簽一次。如果車票改簽後,想要取消車票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退票,但開車後改簽的車票是不可以退票的。
法律依據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三十四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時,在列車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簽證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最晚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原票已托運行稿碧碰李的,在改簽後的新票背面註明「原票已托運行李」字樣並加蓋站名戳。
動車組列車車票辦理改晚乘車手續時,推遲乘車的時間應當在車鍵談站售票的預售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