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票改簽時間規定
機票改簽時間規定如下:機票自買票日開始,可以改簽至364天有效期內的航班,改簽只能改時間,其他的都是改不了的。機票改簽包括兩種:更改和簽轉。更改又稱改期,指客人的行程不變,承運的航空公司不變的情況下的更改。
更改分為兩種:同等艙位更改和升艙。同等艙位更改是指所更改的航班的航空公司和艙位都相同;升艙是指所更改的航空公司相同,但所改的艙位折扣高於原訂艙位的折扣。
一般情況下同等艙位更改航空公司不收取手續費;升艙一般情況下航空公司都會要求補足差價。簽轉是指不同航空公司之間簽轉。簽轉只適用於全價票的客人,折扣票不可以簽轉。
機票改簽的注意事項如下:原則上3折以下機票不改簽、不退票。4折-9折按規定收取相應手續費。全價票或頭等艙可以隨意改簽,改簽的班次有餘票就可以。如果不能確定改為哪一天,可以一直保留機票改簽的班次票高於現價的要補足差價,低於所持有機票航空公司不給往回補差價。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導致的需要改簽,則沒有任何限制。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 客票變更,包括旅客自願變更客票和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
退票,包括旅客自願退票和旅客非自願退票。
第二十三條 旅客自願變更客票或者自願退票的,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第二十四條 由於承運人原因導致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的,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簽轉承運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旅客辦理改期或者簽轉,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變更費。
由於非承運人原因導致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的,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第二十七條 在聯程航班中,因其中一個或者幾個航段變更,導致旅客無法按照約定時間完成整個行程的,締約承運人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協助旅客到達最終目的地或者中途分程地。
在聯程航班中,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的,按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辦理;旅客非自願退票的,按照本規定第二十五條辦理。
② 飛機票買錯時間了,可以改嗎
可以,飛機票可以改簽時間。
機票改簽包括兩種:更改和簽轉。更改又稱改期,指客人的行程不變,承運的航空公司不變的情況下的更改。更改分為兩種:同等艙位更改和升艙。同等艙位更改是指所更改的航班的航空公司和艙位都相同;升艙是指所更改的航空公司相同,但所改的艙位折扣高於原訂艙位的折扣。
旅客購票後,如欲改變航班、日期、艙位等級,必須在原指定的航班起飛前兩天提出,並只能變更一次,再次變更,須按退票有關規定辦理後,重新購票。
但由於乘運的航空公司的航班取消、提前、延誤、航程改變或不能提供原訂座位時,該航空公司應盡可能優先安排旅客乘坐後續航班,或為其簽轉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如因上述原因,旅客的艙位等級也需變更時,票款的差額,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