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運動資訊 » 離起飛多長時間可以托運
擴展閱讀
怎樣根據手機號添加qq 2025-06-16 15:39:39
什麼網站可以掃古董照片 2025-06-16 15:39:38

離起飛多長時間可以托運

發布時間: 2023-09-02 02:38:07

⑴ 提前多久可以辦理托運

不同的航班,不同機場停止辦理托運行李的時間不盡相同,一般是30到45分鍾之間,規律大致如下:
1、機場規模大的一般在起飛前45分鍾停止辦理行李托運手續,機場規模小的提前30分鍾停止辦理手續;
2、登機方式也影響,廊橋登機時間會短一些,如果是通過擺渡車登機,時間會久一些。
3、人工值機櫃台停止辦理手續就是停止辦理行李托運
不同的航班、不同的機場,這個時間是不固定的,取決於以下條件:
1、機場規模:機場規模越大,停止辦理行李托運的時間越長,這段時間不僅是乘客進行安檢,從候機廳到登機口的時間,也是地勤工作人員,搬運乘客行李到飛機底倉的時間,他們要統計乘客行李件數和重量,合理分配和布局這些行李,讓飛機保持平穩,重心在飛機的科學位置,讓飛機飛行最為便捷,如果有經停的乘客,還要確保能快速把他們的行李卸下來;
2、登機方式:在購買機票時,一般能看到一個廊橋率,說明這個航班從廊橋登機的比例大小,一般到登機口後就基本完成,如果還要乘坐一次擺渡車的話,規模小的飛機,一次擺渡車就能全部過去,如果是大飛機,需要兩輛擺渡車,這樣乘客需要上下兩次,登機的時間就會長一些,因此停止辦理托運行李的時間也要久一些;
3、即使同一個機場,不同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統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也會出現時間不統一的情況,這個時間取決於航空公司與機場的協商而定,都會只是提前一天通知給成了預留的手機,也可以通過關注自己的航班信息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
承運人、地面服務代理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托運行李監控制度,防止行李在運送過程中延誤、破損、丟失等情況發生。
承運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探索行李跟蹤等新技術應用,建立旅客托運行李全流程跟蹤機制。

⑵ 飛機托運要提前多久辦理

航空公司建議旅客國內提前90分鍾,國際提前120分鍾到機場辦理。只要能正常辦理登機手續就可以辦理行李托運,部分機場和機型要提前到1個時。國內航空一般情況下是航班起飛前30-45分鍾停止辦理行李托運。
一、乘飛機行李規定
乘飛機對於行李的規定包括重量和尺寸,還有對所帶行李的物品種類以及化妝品類的數量都是有要求的。乘機行李還分為隨身行李和托運行李。例如:不能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險品。
二、乘機對於行李的具體要求以及注意事項
1、隨身的行李體積限制為:長寬高控制在55cm,40cm,20cm內,重量限制是頭等艙5kg,可帶兩件,經濟艙5kg,可以帶一件。(需要在乘機之前預計好自己所帶隨身行李是否超重)
2、托運行李箱的體積限制為:長寬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內,重量控制在以下范圍內:頭等艙40kg,商務艙30kg,經濟艙20kg。(需要在乘機之前預計好自己的托運行李是否超重)
3、行李內不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安全出行。
三、托運價格
1、據民航的通用規定,搭乘國內航班的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
1:頭等艙旅客40KG
2:公務艙旅客30KG
3:經濟艙旅客20KG
2、超重費用計算:
1:超出免費行李額的部分統一計價標准按經濟艙全價票的1.5%來收取,必須注意的是經濟艙全價票,而不是買的折扣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時,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內或者與客票相結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外,行李票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托運行李的件數和重量;
(二)需要聲明托運行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的,註明聲明金額。行李票是行李托運和運輸合同條件的初步證據。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規定或者行李票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國內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定。
在國際航空運輸中,承運人載運托運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聲明的,承運人無權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有關賠償責任限制的規定。

⑶ 提前幾個小時可以辦理托運

一般提前1.5-2小時開始辦理,也有一些機場當天一開始營業就可以辦理全天航班的登機手續。雙流機場公布的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航班起飛前90分鍾至航班起飛前30分鍾。辦理托運時,托運人應在運單中向承運人准確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和到站名稱,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
辦理托運的注意事項:
1、托運人應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並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
3、托運人在托運貨物時,不得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 。
4、在運輸途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托運人須派人押運 。
托運,是物流的一種形式,指托運人委託具有承運資質的公司將貨物運輸到指定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的服務。根據托運方式不同,可分為海運托運、陸路托運、空運托運。
在托運前必須將貨物的包裝和標記嚴格按照合同中有關條款,國際貨協和議定書中條,項辦理。
1.貨物包裝應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保證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
2.貨物標記,表示牌及運輸標記,貨簽,內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件數,站名,收貨人名稱等。字跡均應清晰,不易檫掉,保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
運輸注意:
1、裝運危化品應有固定的車輛和專業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駕駛證、押運證、准運證等要齊全;行駛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線,不得在繁華鬧市中行駛、停靠。
2、要做好危化品裝運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防止損壞的車投入營運。保證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陽、防雨、防散失設備或用具,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上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宇樣的旗號。
3、運輸過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車輛,再裝其他危化品前,必須徹底清掃,洗刷干凈。清洗時要在安全的地方,嚴禁明火,使用安全洗刷工具,殘渣殘液和廢水不得隨意排放,要安全妥善處理。
4、裝運貨物前應嚴格檢查,特別是要檢查各種容器的腐蝕情況,各種卸壓閥、緊急切斷裝置、遮陽物及消靜電等裝置是否失靈、損壞。對包裝不牢、破損或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劇毒危化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及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等,不得裝運。
5、裝卸場地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裝車條件要好,嚴禁野蠻裝卸。裝卸危化品貨物時,車輛發動機應滅火。裝卸工人應注意防護和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輕裝輕卸,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吊裝設備必須牢靠,防止拖拉、滾翻、震動、摔倒。
法律依據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承運人、地面服務代理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托運行李監控制度,防止行李在運送過程中延誤、破損、丟失等情況發生。承運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積極探索行李跟蹤等新技術應用,建立旅客托運行李全流程跟蹤機制。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旅客的托運行李、非托運行李不得違反國家禁止運輸或者限制運輸的相關規定。在收運行李時或者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裝有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任何物品,承運人應當拒絕收運或者終止運輸,並通知旅客。
《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在行李運輸過程中,托運行李發生延誤、丟失或者損壞,旅客要求出具行李運輸事故憑證的,承運人或者其地面服務代理人應當及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