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卡斷交後續交多久可以用
法律分析:
按照斷交時間分為兩種情況:1.正常情況下斷交三個月以內,在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後,第二個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2.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含)的,則會被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的情況想要享受醫保待遇,則需要在辦理續保手續後附加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條件。正常情況下,社保卡停交之後的一個月就不能正常使用了,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是需要按照規定的社會保險費繳納社保的,要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話,社保局是可以責令補足的,並且用人單位還需要繳納滯納金。要是社保停交之後要再次續交的話,則需要等到繳納之後的下個月才能夠正常使用社保卡,而個人繳納的社保則需要等待三個月之後才能夠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衍生問題:
社保個人如何辦理?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