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孩走丟多少時間可以報警
法律分析:第一時間報警。人口失蹤報案一般都是以24小時作為時間限制。如果是十周歲以下或者不滿兩周歲的兒童、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數晌智障人士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失蹤仔畢簡兒童的監護人可以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關於立案的規定,接到兒童或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女失蹤報案的,不論案件是否屬於自己管轄,都應當首先採取緊急措施。
經審查,屬於自己管轄的,依法立案偵查;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念褲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一)、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二)、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三)、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四)、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五)、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六)、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