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休學可以休多久
休學期限為一年。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之日開始計算;出國(境)就讀的自批准之日開始計算。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15天內,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復學手續。
因傷病休學的,須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康復證明。因服刑、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需出具相關部門的證明。法院、公安、醫院等有關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作為復學申請的附件保存備查。
休學條件:
1、學生休學須由本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發給休學證明。因傷病提出休學的,需經縣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和相關材料;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學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勞動等有關部門的證明;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暫時中斷學習,需出具出國簽證、護照等相關材料。
2、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由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須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經學校批准,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即可復學。
以上內容參考:江蘇政務服務網-休學須知
2. 休學最多可以休幾年
法律分析: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計入在校學習時間。一般學生可以休學的情形有:
1.因病經校醫院或者學校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請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的。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第九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休學:
(一)因病經校醫院或者學校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請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的。
第十條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計入在校學習時間。
3. 大學可以休學多久
問題一:大學有事,休學(最多)可以休多久? 教育部大學本科在校期間不得超過6年,6年內不能修完規定的學分則可勒令退學!也就是休學上限為2年!手續很簡單,拿有效的證明到教務處即可辦理,必須有家長,改證明機關,班主任,院長的簽字!
問題二:大學的允許最長休學時間是多久? 一般是兩年。大學本科最長為6年,包括休學在內。
問題三:大學生辦休學可幾次幾年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解讀】本條是關於學生休學問題的規定。
所謂休學,是指具有某校學籍的學生因某種原因暫時中斷學業,待導致休學的原因排除之後,再復學繼續學習的學籍管理制度。
本條規定了兩類休學。一是學生申請休學,屬於學生的主動行為,屬學校規定范圍內的由學校予以批准。二是學校認為應當休學,一般是在學生因某種原因堅持學習,而本人又不想休學,出於對學生的愛護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維護,學校要求其休學。在許多情況下,休學往往是學生和學校共同行為的結果,即首先由學生提出休學申請,然後由學校予以批准。
由於高等教育辦學形式的多樣化,各校有不同的教學特點和要求,因此,統一規定學生的休學次數和休學期限已不合時宜。本條將其授權各學校具體規定。但根據我國高等學校教學按學年安排的實際情況,以及實際管理經驗,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較適宜,實行學分制的學校可以半年為期,休學期滿仍需要繼續休學的,須辦理繼續休學手續。可休學幾次,一共可休學多長時間由學校制定要求。
執行本條和本規定第二十二條應當注意,第一,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必須以休學為保障條件,即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時,必須提出休學申請並獲批准,否則將失去學籍,不能繼續其學業;第二,本規定對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或提出休學申請均未設置前置條件,即只要學生在不涉及學籍處理或惡意逃避學籍處理的情況下,提出分階段完成學業或休學,學校應准許其要求。第三,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或休學必須限制於學校規定的最長年限內,否則,其要求應視為無效。
原《規定》有休學、停學之分,是因為原《規定》制定時師范、航海、地礦等特殊專業有專業獎學金、特殊專業補助等,非休學不可的可繼續享受。對於不一定要休學而自己要休學的則不能享受,因此設置了「停學」的形式,以區別於休學。在原休學待遇不存在後休學與停學則沒有實質區別,因此,本《規定》只設置「休學」一種形式。
問題四:大學辦理休學的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四節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 *** (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 第二十五條 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根據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見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2.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a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b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c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d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問題五:國家教育部對大學學生休學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第二十三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因病經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根據考勤,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三)因某種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第二十四條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年),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第二十五條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休學學生,原來享受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的按最低等級發放;特殊專業的伙食補助停發。實行貸學金的院校,休學學生不享受貸學金;
(二)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病休期間享受公費醫療一年,連續病休者,第二年停止公費醫療,醫療費用自理。享受公費醫療期間,應在當地公立醫院就診,憑醫院正式單據向學校報銷;
(三)學生休學回家,往返路費自理;
(四)休學學生的戶口不遷出學校。
第二十六條學生因特殊困難等原因須中途停學,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經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保留學籍1年。保留學籍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取消學籍。保留學籍的學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學生待遇。
第二十七條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因傷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恢復健康,並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二)學生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前持有關證件,向學校申請復學;
(三)休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者,應取消復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學生在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不得報考其他學校。
摘自《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部頒布)
問題六:在大學能休學一學期嗎? 教育部新頒發的《高校學生管理規定》
5、休學、保留學籍和復學。
休學的情形:(1)因病經校醫療部門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者;(2)注冊後在一學期內請假、缺課時間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含1/3)者;(3)因某種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准,可連續休學兩年,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後復學的學生,未修滿一學期又休學的應視為連續休學。
休學須填寫《休學申請表》,經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後,系批准並報教務處、學生處和財務處備案。未辦理休學手續而擅自離校者,視作自動退學。
休學學生不享受獎貸學金、專業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和各類生活補貼;應離校回家;學校不對學生在休學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保留學籍:應征入伍、自費出國留學、創業等可申請保留學籍。保留學籍年限為一年,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保留學籍一次。在保留學籍期限內不得要求復學。應征入伍的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學校不對學生保留學籍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負責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滿,應於開學前填寫《復學申請表》,經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在注冊前辦理復學手續。不辦理復學手續的,作自動退學處理。因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須經學院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已恢復健康,並經校醫療部門復查合格,方可復學。學生申請復學時,若原專業已調整、合並或中斷招生,可安排到其他相近專業學習,或由學校介紹轉入其他院校學習。學生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如要報考其他高校,須先辦理取消入學資格或退學手續。
問題七:大學本科能休學一學期嗎?還是必須休一年 第一學期休學可以休一學期,第二學期就必須休一年了,好像是這樣,
問題八:大學休學要多長時間 一般大學學時為4-6年,所以要在這段時間以內完成學業的話,休學時間不要超過兩年,時間過後學校就不會認定你的學籍。
問題九:大學休學可以休幾年? 大學休學可以休1年.最多不能超過2年。
辦理流程: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問題十:大學休學最多能休多長時間? 5分 大學一般最長可以讀8年,樓主算算
4. 休學最多可以休幾年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計入在校學習時間。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學生有以下情節應予退學:
1、連續兩個學期出現一學期內不及格的課程學分超過該學期修課總學分數50%的;
2、不及格課程學分按門次累計超過20學分以上的;
3、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
4、休學期滿,超過一個月未提出復學申請或者申請復學經復查不合格的;
5、經校醫院或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的;
6、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
7、超過學校規定時間未注冊而又無正當事由的;
8、本人申請退學的。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十條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計入在校學習時間。
第十二條 申請休學的學生,應填寫《學生學籍變動申請單》,因病休學應附有校醫院證明,經所在學院審查同意,報招生就業處批准,並辦理離校手續,招生就業處發給《休學證明書》。
5. 休學可以休多久呢
休學的最長期間是兩年,教育部大學本科在校期間不得超過6年,因此6年內未能完成規定的學分將被勒令退學。 休學是指在一所學校學籍的學生因某種原因暫時中斷學業,消除休學原因,然後復學繼續學習的學籍管理制度,休學是學生申請休學,學生的自主行為,在學校規定范圍內的,由學校許可。 另畢孝一種是學校判斷應該休學,為了愛護學生和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要求休學。學生因傷、病在醫院診手李稿斷,停課治療、休養必須佔一學期總學習時間的1/3以上。 根據工作評定,一學期因病停課,累計缺席超過本學期總學習時間的1/3以上者。 由於某些特殊疾病的原因,學校認為學生必須請假。 在許可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通常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許可可以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的時間擾衡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也不能上學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 患有傳染病或者認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學生,可以休學。
6. 休學可以休兩年嗎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斗裂期間保留學籍,但不計入在校學習時間。
一、一般學生可以休學的情形有:
1.因病經校醫院或者學校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請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的。
二、休學具體流程:
1、學籍所在學校在學籍系統發出申請並提交證明材料
2、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辦理休學時請攜帶以下材料:
1、縣級以上醫院的住院病歷以及出院繳費清單(原件);
2、醫吵銷櫻院醫務科的休學證明並蓋公章;
3、學生個人寫休學申請,班主任簽字證明;
4、學校列印2份《學生休學審批表》並蓋公章;
教育局同意休學並蓋公章。
因病假辦理休學手續須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病歷,因事假辦理休學手續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休學。
三、休學期限不超過一年。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不能辦理轉學手續。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應當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病歷或其他相關材料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經學校同意,可繼續休學。
學生休學期滿或休學期間要求復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因病休學的還應當提交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認定治癒或認定可以正常學習的材料,經學校核准,即可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未提出延期休學申請,又不復學的,按曠課處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及時督促學生復學,督促無效的由學生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責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學生復學。
學校對准予復學的學生,按其實際學業水平安排年級。
法律依據:
《教育部關於處理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等問題的規定》
五、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准予休學:
(1)患病經醫療單位診斷認為必升叢須休養或需要較長的時期治療的;
(2)缺課過多在原班繼續學習有困難的;
(3)因其它原因必須休學的;
(4)學校認為應該休學的。
六、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個學年為期;期滿後如仍不能復學,可繼續申請休學;休學總年限累計一般不得超過兩個學年。休學期滿未繼續申請休學而不復學,或休學超過規定累計年限的,應該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