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案件移交檢察院多久批准逮捕
移送檢察院批捕的期限是七天的時間,檢察機關宏晌轎在接受到公安機關移送的批准逮捕的申請之後,就需要立即的對於是否批准逮捕做出一定的決定,一般情況下是七天的時間,當然得如果說特殊的,比較復雜的可以延長一天到四天。
一、移送檢察院批捕的期限
1、檢察院決定批捕期限是7天,公安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2、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3、檢察機關應當在7日內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
二、批捕的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所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1)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批捕後的流程
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的公安機關處理相關的刑事案件的時候,是需要采謹旁取一定的措施的,比如說對於比較具有危險性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採取批准逮捕的措施,但必須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檢察機關需要在七天內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第三款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蔽肆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② 刑事拘留多少天會批捕
刑事哪賣缺拘留多少天批捕沒有一個准備的時間,但是有一個時間段的。
刑事拘留3日內就可以批捕,最長37日內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並報送人民檢察院審_批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配陵或者不批李辯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