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拘留30天不批捕是不是就可以進行釋放
一、拘留30天不批捕是不是就可以進行釋放 不是。 1、在大多數情況下, 刑事拘留 30天。如30天內不報捕,會 取保候審 或 無罪釋放 。如報捕,檢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長 刑事拘留期限 為37天。如批捕,將轉為 逮捕 繼續關押。如未報捕,會釋放。 2、如辦案警官講30天會放出來,則如4月16日刑事拘留,應在5月15日上午八點半左右釋放。 3、法律規定刑事拘留24小時內通知家屬。司法實踐中,一般以掛號線方式寄出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址。 《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逮捕的條件 對有 證據 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 刑罰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 證人 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 有期徒刑 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 治安處罰 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 民事訴訟法 》和《 行政訴訟法 》。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違碧散做反《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司法拘留的對象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 訴訟 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掘燃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 羈押 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於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並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拘留三十天暫時不可以斷定結果,拘留時間如果悔衡是三十七天,要麼是拘留,要麼就是無罪釋放。如果超過三十七天,沒有發出批捕通知,也沒有進行釋放,那麼執行人員是違法操作,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進行起訴處理,來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貳』 刑事拘留幾天可以放人
法律主觀:
一般案子的刑事拘留如果超過最長期限37天,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的,則公安機關應該變更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予以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則應該撤銷刑事立案,予以無罪釋放。《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須經縣以上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負責人批准,並簽發拘留證。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捕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執行拘留時,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證,被拘留人應在拘留證上簽名或蓋章。
『叄』 刑事拘留37天以後會無罪釋放嗎
法律主觀 :
「37天」是根據《刑事訴訟亂枝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對刑事拘留37天後當天釋放嗎進行了解釋 ,計算出來的,即「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檢察機關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三十七天內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但對於不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經批準是可以延長的。 因此,不是37天就一定會釋放,主要是是否需要繼續偵查,與你是否承認犯罪無關。 建議請律師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如果不被批准,那麼,也會被告知其具體情況的。知道了具體情況後,再確定下一步要做什麼。
法律客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薯前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沒陪唯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枯培;
(六)不講改手叢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肆』 刑事拘留滿三十天了釋放放出來還有事嗎
刑事拘留,一般期限是十五天,如果審查沒有犯罪證據就無罪釋放,如果確定犯罪,就要逮捕。30天釋放,可以理解為是取保候審,也可理解為逮捕後檢察院退回來檔案不予起訴。
如果是取保候審的話,以後還會有事,還要接受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審問,直至法院判刑。如果是無罪釋放,以後就沒有事了。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慧純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指埋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在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是不能超過37天的,如果滿37天才放人,有可能是因為人民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公安機關在放人的時候,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前逗咐、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伍』 刑事拘留後多久會無罪釋放
刑坦橋扮事拘留無罪應當立即釋放。《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讓灶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後消肆陳述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