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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發放時間規定可以壓月嗎

發布時間: 2023-04-03 14:01:54

A. 勞動法允許壓一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壓工資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壓工資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將工資按月發放給員工,並且是以貨幣的形式。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差弊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虛或族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團州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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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B. 工資次月30號發合理嗎

合理。30號發工資壓一個月合法。達到了按月支付條件,用人單位通常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是允許的,比如5月的工資在6月支付。工資支付如下:1、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2、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這不是拖欠工資。現在很多單位這個月發上個月的工資是正常的。法律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旦宏約定的日期支付。具體發薪日期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然後,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或上個月,沒有嚴格的規定,只要你的單位按時支付你的工資,即使你在下個月支付上個月的工資也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工資。具體每個月的發放工資日在勞動合同中會明確約定。但不得超過一個月(即該月工資,下個月最後一天前必須發放)。上月的工資,在次月30日前發放,都不屬於拖欠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1、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2、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3、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4、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模沖冊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判扒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5、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6、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C. 勞動法允許壓一個月工資嗎

不可以的,相關法律沒有這樣規定,工資的發放問題勞動者可以在簽勞動合同時約定。相關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超過多少日單位不發放工資算違法,但規定了工資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知槐虛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按月發放,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分析】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搭燃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工資的現實情況:現在用人單位普遍是在勞動者提供勞動後的下一個月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即先上班後領薪。發工資的具體日期各用人單位不一致,有在上旬的,還有在中旬的,甚至有在下旬的。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而是由用人單位單方決定工資的支付日期的,用人單位即便是在勞動者提供勞動的下一個月的最後一天支付並且是按月支付勞動者上一個月工資的,並無違法。如果是無故超過雙方約定或單方決定的日期支付工資的,或者沒有超過規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額支付工資的,都屬於拖欠工資,違反相關法規的規定。法律並無具體規定超過多少天就算是違法,若超過了約定的日期沒有發放就是違法,但是現實中除非單位惡意欠薪或者拖欠得特明睜別離譜,一般推遲幾天勞動者也不會去追究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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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勞動法規定 允許壓三個多月的工資嗎


法律分析
不允許,壓工資是違法的。工資是員工工作應該得的報酬,只要是員工工作了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該發放相應的工資。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應該至少每個月都按時間發一次工資,如果要延後發的話應該和員工協商一致,然後按期發放。如果發工資的時間剛好在周六日的話,那麼用人單位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話,那麼員工可以先和老闆協商支付工資,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再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或者是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如果以上的辦法都不行的話,那麼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工資還有一定的賠償金。發工資是用人單位的義務,是員工應得的報酬,國家也有很多相應的法律規定。所以如果用人單位有不發工資、發燒工資或者是拖發工資等違法行為的話,那麼員工可以利用國家的法律規定投訴或起訴用人單位來要求支付工資沒旦甚至還可以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金,依法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員工認真工作,用人單位按照工作發放相應的報酬是各自的義務,所以只要有一方違反規定的話就可以用法律規定來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枯並擾勞動者蔽喚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 勞動法允許壓一個月工資嗎

一、正文回答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壓工資是為了限制員工的離去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
2、如果公司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限制人、扣除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公司就可以這樣做。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
二、分析
如果單位壓工資是為了限制員工離開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員工就有理由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本解決這件事情。如果公司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限制、扣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公司就可以這樣做。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三、相關法律
依據《勞動法》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法規定工資發放標准?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工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主要支付形式有:一種是以貨幣形式支付,極個別是以實物形式支付。一般來講,工資主要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

F. 每個月十五號發工資是壓了半個月嗎

一、每個月十五號發工資是壓了半個月嗎
1、每個十五號發工資不是壓了半個月。壓半個月工資是指每個月15號發上個月工資。一般企業會選擇在5、10、15、20、25號發工資。由於工資是按月發放,並且工資發放具有毀裂周期性。工資的具體發放時間屬於公司自治范圍,十五號發工資不屬於壓工資。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條例》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纖肆閉同法》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系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雹正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G. 每個月18號發工資是壓了一個月嗎

不是,每個月18號發工資不算壓一個月,碰橘兄因為每個月的工資發放時間是按照國家規定的,一般是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比如每月最後一笑襲個工作日是30號,那麼工資就會在30號發放,而不是18號發放。因此,每個月18號發工資不算伍讓壓一個月,而是提前發放工資。

H. 壓一月工資符合勞動法嗎

公司螞脊壓一個月工資違鉛物歷法。
因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那麼如果公司沒有按月發放工資的是違法的,壓一個月更是不合法的,屬於拖欠工資的行為。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工資支付的前提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且工資支付只能以法定貨幣來支付。
工資的發放日期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確定。公司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並且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若公司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有權舉報、投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槐搜法》
第三條·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I. 勞動法對工人工資押後一個月的規定

對於公司壓了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情況,需要區分兩種情況討論。1、壓工資是為了限制員工跳槽,這種情況下消遲則是不合法的。2、但要是公司章程中有這方面的規定,同時該規章制度也是合法有效的,那麼對員工就有約束力,並且這樣的規定也不是出於限制員工的目的,那麼就不能認為是違法。
一、將員工工資壓一個月合法嗎
公司壓員工一個月工資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壓你的工資是為了限制你的離去(轉投其他公司)或作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你就有理由可以通過勞動監察部本解決這件事情
2、如果公司有這項規定,而且還不是為了限制你、扣你的押金,那法律就沒有那麼多的規定了,公司就可以這樣做。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地的規定,工資必須按月支付旦或。超過約定的工資發放日,就應視為拖欠工資。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工資。
按時發放勞動報酬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勞動法沒有規定公司可以壓員工工資一個月,公司壓一個月工資的拿棚做法肯定是違反勞動法的。涉及工資的具體發放日期,主要是看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具體到不同地方,可能規定有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用人單位能扣工資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總結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補充規定》的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情形為用人單位扣減工資的正當理由: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及公積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4)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5)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6)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7)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
(8)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嚴格來說,其實很多勞動者認為的單位壓工資與法律上面認為的壓工資並不是一回事。一般法律上認為,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部分工資作為押金的,此時的行為屬於壓工資,並且這一行為也是不合法的。但實踐中,有的單位是在次月的中旬才支付上個月的工資,這種情況也被勞動者認為是壓了工資,但此時一般是不會認定為違法。

J. 勞動法允許壓一個月工資嗎

《勞動法》不允許壓一個月工資的。《勞咐咐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發放情況 工資發放日期

正常發放 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足額支付

提前發放 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需要提前至節假日或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延遲發放 企業因為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缺磨明情況,經與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但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

離職發放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決/終伏簡斗止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