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業當月可以辦理失業登記嗎
不可以。
剛剛離職,不能進行失業登記是因為單位的社保還沒有停交,需要大概一個月時間才可以登記。公司會在你的社保和公積金去全部封存後,你自己去辦理社保時就可以登記了。現在很多地方離職都需要大概兩個月時間後才可以去做失業登記,有登記信息,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② 離職一年還能辦失業登記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離職一年後,有離職證明,那麼可以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的,但領取失業金,不能超過《失業保險條列》規定的離職後60天期限。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五條 失業保險基金由下列各項構成:
(一)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第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一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③ 離職後辦失業登記有時間限制嗎
員工從單位離職,原單位應該在15日內給員工辦理解聘備案相關手續。如果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那麼應在合同解除後的60日內辦理。
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
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
與離崗有共同之處: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但又有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
④ 失業後最遲多久辦理失業登記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⑤ 離職後多久,才可以拿到失業證明
離職後多久,才能拿到失業證明?我來回答,辦失業證需要5個工作日。失業人員辦理失業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簿、二寸證件照2張、《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審批表》以及各種申辦情形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⑥ 離職過了60天還能辦理失業證嗎
【法律分析】
離職過了60天可以辦理失業登記,但是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了。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在終止勞動合同60天後還能領取失業金,但是超過60天才去申請,已經超過時間。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要去辦理。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⑦ 失業多長時間能辦理失業證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解除合同60天之內,向當地的人社部門申請失業金即可。解除合同的時間是從解除合同證明書上,所填寫的時間為依據。所以勞動者在單位離職後,要及時去當地的人社部門申請失業金。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