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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多少时间可以拿到

发布时间: 2022-04-02 04:23:30

A.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分析: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B.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提交成功了,要几个工作日才能审核通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提交成功后,通常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就可以审核通过。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专项扣除多少时间可以拿到扩展阅读:

专项附加扣除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意思就是将三险一金等专项费用进行扣除之后在计算更所得税的额度,需要用月收入减去5000再减去专项扣除等费用就等于应缴纳所得额

C. 享受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什么时候发放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提交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由单位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D. 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截止时间啥时候

上海市税务局介绍,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据了解,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开始确认,12月31日截止。为了能够在2022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纳税人需对2022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否则可能影响明年到手工资。具体截止时间是在12月31日前》需要注意的是,从2022年起,个人年终奖纳税方式也将有新变化,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今年年底前,个税缴纳分为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明年,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合并计税以后到手的年终奖将有所减少,而对于年终奖高于工资的人来说,则情况相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 专项附加扣除返还金额多久到账

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与工资一起到账。
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F.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扣除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G. 专项扣除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专项扣除申报有时间限制,截止时间一般为12月31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在给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先根据员工提供的扣除项目,输入到申报软件中,然后再填入收入、社保等数据,在系统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自动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H.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是什么时间

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纳税人每年都要提交一次,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需于每年的12月进行确认。2021的个税专项扣除,2020年12月即可进行申报。往年已经提交过专项扣除信息,信息无误的情况可以不用确认,自动延长至2021年。如有变化,可通过扣缴义务人或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I. 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

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于12月1日开始启动。下面4种情况需修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2年由另一方申报;
3、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2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第六条 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