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种情况可以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
二级运动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1.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杯赛和全国联赛各队,每队不超过16名(含)。
2.全国青年锦标赛、城运会:前三名队授予一级运动员外的其他运动员;第四至六名每队不超过10名(含),第七至十名每队不超过6名(含)。
3.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锦标赛、全国各系统联赛(上场时间累计不少于50%):第一至三名每队不超过10名(含),第四至六名每队不超过8名(含),第七至十名每队不超过6名(含)。
4.全国业余体校和全国中学生联赛(上场时间累计不少于50%):冠亚军每队12名运动员;第三至六名每队不超过8人(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