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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起飞多长时间可以托运

发布时间: 2023-09-02 02:38:07

⑴ 提前多久可以办理托运

不同的航班,不同机场停止办理托运行李的时间不尽相同,一般是30到45分钟之间,规律大致如下:
1、机场规模大的一般在起飞前45分钟停止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机场规模小的提前30分钟停止办理手续;
2、登机方式也影响,廊桥登机时间会短一些,如果是通过摆渡车登机,时间会久一些。
3、人工值机柜台停止办理手续就是停止办理行李托运
不同的航班、不同的机场,这个时间是不固定的,取决于以下条件:
1、机场规模:机场规模越大,停止办理行李托运的时间越长,这段时间不仅是乘客进行安检,从候机厅到登机口的时间,也是地勤工作人员,搬运乘客行李到飞机底仓的时间,他们要统计乘客行李件数和重量,合理分配和布局这些行李,让飞机保持平稳,重心在飞机的科学位置,让飞机飞行最为便捷,如果有经停的乘客,还要确保能快速把他们的行李卸下来;
2、登机方式:在购买机票时,一般能看到一个廊桥率,说明这个航班从廊桥登机的比例大小,一般到登机口后就基本完成,如果还要乘坐一次摆渡车的话,规模小的飞机,一次摆渡车就能全部过去,如果是大飞机,需要两辆摆渡车,这样乘客需要上下两次,登机的时间就会长一些,因此停止办理托运行李的时间也要久一些;
3、即使同一个机场,不同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统一航空公司的航班,也会出现时间不统一的情况,这个时间取决于航空公司与机场的协商而定,都会只是提前一天通知给成了预留的手机,也可以通过关注自己的航班信息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行李在运送过程中延误、破损、丢失等情况发生。
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探索行李跟踪等新技术应用,建立旅客托运行李全流程跟踪机制。

⑵ 飞机托运要提前多久办理

航空公司建议旅客国内提前90分钟,国际提前120分钟到机场办理。只要能正常办理登机手续就可以办理行李托运,部分机场和机型要提前到1个时。国内航空一般情况下是航班起飞前30-45分钟停止办理行李托运。
一、乘飞机行李规定
乘飞机对于行李的规定包括重量和尺寸,还有对所带行李的物品种类以及化妆品类的数量都是有要求的。乘机行李还分为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例如: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品。
二、乘机对于行李的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1、随身的行李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55cm,40cm,20cm内,重量限制是头等舱5kg,可带两件,经济舱5kg,可以带一件。(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所带随身行李是否超重)
2、托运行李箱的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内,重量控制在以下范围内:头等舱40kg,商务舱30kg,经济舱20kg。(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的托运行李是否超重)
3、行李内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安全出行。
三、托运价格
1、据民航的通用规定,搭乘国内航班的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
1:头等舱旅客40KG
2:公务舱旅客30KG
3:经济舱旅客20KG
2、超重费用计算:
1: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统一计价标准按经济舱全价票的1.5%来收取,必须注意的是经济舱全价票,而不是买的折扣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时,行李票可以包含在客票之内或者与客票相结合。除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外,行李票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
(二)需要声明托运行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的,注明声明金额。行李票是行李托运和运输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旅客未能出示行李票、行李票不符合规定或者行李票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在国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而不出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票上未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⑶ 提前几个小时可以办理托运

一般提前1.5-2小时开始办理,也有一些机场当天一开始营业就可以办理全天航班的登机手续。双流机场公布的办理登机手续的时间:航班起飞前90分钟至航班起飞前30分钟。办理托运时,托运人应在运单中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和到站名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办理托运的注意事项:
1、托运人应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并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
2、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
3、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不得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 。
4、在运输途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托运人须派人押运 。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承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
在托运前必须将货物的包装和标记严格按照合同中有关条款,国际货协和议定书中条,项办理。
1.货物包装应能充分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灭失和腐坏,保证货物多次装卸不致毁坏。
2.货物标记,表示牌及运输标记,货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记号和号码,件数,站名,收货人名称等。字迹均应清晰,不易檫掉,保证多次换装中不致脱落。
运输注意:
1、装运危化品应有固定的车辆和专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驾驶证、押运证、准运证等要齐全;行驶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线,不得在繁华闹市中行驶、停靠。
2、要做好危化品装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防止损坏的车投入营运。保证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阳、防雨、防散失设备或用具,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上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宇样的旗号。
3、运输过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车辆,再装其他危化品前,必须彻底清扫,洗刷干净。清洗时要在安全的地方,严禁明火,使用安全洗刷工具,残渣残液和废水不得随意排放,要安全妥善处理。
4、装运货物前应严格检查,特别是要检查各种容器的腐蚀情况,各种卸压阀、紧急切断装置、遮阳物及消静电等装置是否失灵、损坏。对包装不牢、破损或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剧毒危化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及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等,不得装运。
5、装卸场地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装车条件要好,严禁野蛮装卸。装卸危化品货物时,车辆发动机应灭火。装卸工人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吊装设备必须牢靠,防止拖拉、滚翻、震动、摔倒。
法律依据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托运行李监控制度,防止行李在运送过程中延误、破损、丢失等情况发生。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探索行李跟踪等新技术应用,建立旅客托运行李全流程跟踪机制。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不得违反国家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相关规定。在收运行李时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任何物品,承运人应当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并通知旅客。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在行李运输过程中,托运行李发生延误、丢失或者损坏,旅客要求出具行李运输事故凭证的,承运人或者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及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