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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要求减少工作时间

发布时间: 2023-04-29 01:20:38

Ⅰ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这种做法仅仅从描述上看无法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也要考虑到单位的决定以及该员工的工作状态。但是如果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具体的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不能全部看作是违法行为。
一、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帆槐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单位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
1、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2、如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违法的;
3、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不违法的;
4、如单位蠢轿锋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出现违法的情况,员工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补偿金;
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哪些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三、如果企业只限工人每月做满最低工资就要放假,这样做合法吗?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带晌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故这种做法不合法。
任何一家公司都不可以随意强行减少员工的上班时间从而降低员工的工资。如果员工真的碰到了这种情况,建议首先用协商的手段去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再申请仲裁。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再用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这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Ⅱ 可以缩短工作时间

法律主观:

缩短工作时间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消隐唯缩短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缩短的工作时间会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但是具体缩短的期限则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拿培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携销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Ⅲ 孕妇可以申请缩短工作时间吗

孕妇可以依法申请缩短工作时间。 女职工 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罩陪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和搭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唤闷拿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Ⅳ 因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否缩短职工工作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缩短工时的,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但不应当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 。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哗坦迅 劳动关系 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信罩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乱此员。企业可以采取缩短工时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但前提是和职工协商一致。 由于缩短工时不是节假日,属于企业自己确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由于工时缩短的,企业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缩短工时和停工、停产并不相同,所以不受后者关于一个 工资 支付周期要正常支付工资等规定的影响。且在“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目的下,可以理解为缩短工时后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Ⅳ 因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否缩短职工工作时间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经协商一致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缩短工时闷腊的,可以相应减少劳动报酬,但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陆罩段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早誉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