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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带配重可以长时间停车吗

发布时间: 2023-03-27 21:49:27

A. 起吊的物体不能长时间在空中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什么措施

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销丛启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郑腊。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五、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六、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七、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八、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九、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十、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十一、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十二、使用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十三、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十四、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十五、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十六、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十七、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小于表四规定:

十八、起重机的电器、内燃发动机或锅炉部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严格遵照动力机械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起重吊装安全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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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的指示牌,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不得任意更改起重机的性能。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渗橡侍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平稳,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起吊物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体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

8、建立建全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操作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如手行。

9、桥式起重机应设专职司机驾驶,有专人负责挂钩和指挥(需有操作证)。严禁无证驾驶及指挥。

10、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方越过。

11、起重机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负荷使用。

(2)起重机带配重可以长时间停车吗扩展阅读

工作特点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2、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丛吵,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

4、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起重机械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从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到现代化港口、建筑工地、铁路枢纽、旅游胜地,都有起重机械在运行;作业场所常常会遇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强磁等危险因素,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起重机械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要求指挥、捆扎、驾驶等作业人员配合熟练、动作协调、互相照应。作业人员应有处理现场紧急情况的能力。多个作业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常存在较大的难度。起重机械的上述工作特点,决定了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很大。

如果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环节上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一方面造成人员的伤亡,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C. 桥式起重机驾驶技巧

一、起重机在行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手动换档时注意要逐档增加或减少。

2、行驶中起重机若出现异响、异味、异常振动、加速异常,或方向盘、制动器出现异常时,应马上减速并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检查。

3、注意起重机各仪表盘的指示,包括双针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水温表等,指示数据必须满足相关要求。

4、爬坡时应提前降档,以减少发动机和驱动系统的负荷。

5、如果行驶中发生断油,空气可能会进入燃油系统,如补充燃油后仍不能启动发动机,则应对燃油系统进行排气。

二、起重机在下坡时应注意些什么?

1、在下坡之前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册慎。

2、下长坡时,使用发动机制动。将变速杆挂入低速档,能使发动机制动系统更有效地工作。

3、防止发动机过旋转。过旋转是指发动机反被车轮带动旋转而超过发动机允许的最高转速。

三、起重机在环境不好的`路况行车有哪些注意事项?

当起重机陷入泥坑或在凹凸路面上行驶困难时,可采取下述方法:

1、挂上轮间和轴间差速锁,分动箱挂入非公路档。

2、把变速器手动降到低速档,否则州慎敬会缩短起重机的寿命。

3、使发动机在能发挥最大扭矩的转速附近运转。

4、采取上述方法仍不能驶离时,应牵引或在车轮下垫入木材、铁板等刚性物。

四、起重机停车时应该注意什么?

1、起重机上坡停车和雨雪天停车,要与前后车辆保持较长距离。

2、待车停稳后,将驻车制动手柄向后扳动至锁定状态;如果坡道停车,则应在车轮前后放置垫块。

3、停车时必须将变速器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

4、发动机熄火前要轻踩孝凯油门踏板2次到3次,使发动机各部位能够得到充分的机油润滑。再保持发动机空转数分钟,待冷却系统温度下降后再停止发动机运转。

5、夜间在道路上临时停放车辆时,应打开危险警示灯。

D.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规程

一. 操作前检查
1. 1上庆睁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1.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跨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1.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2) 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 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1.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1.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1.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1.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1.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1.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二. 安 全 操 作
2. 1司机必须按所驾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起重吊物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规定执行。
2. 2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2. 3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2.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2. 5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2.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2.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 8使用非誉键岁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2.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2.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挡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挡。
2.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亮梁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9两台搭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1.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 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见钢丝绳报废标准见)。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 21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 24凡有电梯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遵守电梯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严禁超载和违反操作程序。
2. 25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 26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2. 27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28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 29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时应在外轨面上撒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翼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三. 停机后检查
3. 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3.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3. 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E.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节选)

9安全防护装置

9.1总则

安全防护装置是防止起重机械事故的必要措施。包括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装置、防起重机超载的装置、防起重机倾翻和滑移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等。本章列出了典型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起重机安全装置的设置要求见附录A。其他类型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见各分标准。

9.2限制运动行程与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9.2.1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均应装设起升高度限位器。用内燃机驱动,中间无电气、液压、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进行机械连接的起升机构,

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以替代限位元开关。


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起升动力源。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空余高度,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如吊运熔融金属,

还应装设防止越程冲顶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应分断更高一级的动力源。

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下降动力源。

上述运动方向的电源切断后,仍可进行相反方向运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除外)。

9.2.2运行行程限位器

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葫芦运行小车除外),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在运行速度大于100m/min,或停车定位要求较严的情况下,宜根据需要装设两级运行行程限位器,第一级发出减速信号并按规定要求减速,第二级应能自动断电并停车。

如果在正常作业时起重机和起重小车经常到达运行的极限位置,司机室的最大减速度不应超过2.5m/s2。

9.2.3幅度限位元器

9.2.3.1对动力驱动的动臂变幅的起重机(液压变幅除外),应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极限位置处设臂架低位置和碰嫌茄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元笑察器。

9.2.3.2对采用移动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装设幅度限位元装置以防止可移动的起重小车快速达到其最大幅度或最小幅度处。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且当起重力矩达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于40m/min的低速运行。

9.2.4幅度指示器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臂架仰角指示器)。

9.2.5防止臂架向后者庆倾翻的装置

具有臂架俯仰变幅机构(液压油缸变幅除外)的起重机,

应装设防止臂架后倾装置(例如一个带缓冲的机械式的止挡杆),以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9.2.6回转限位元

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回转机构应装设回转角度限位器。

9.2.7回转锁定装置

需要时,流动式起重机及其他回转起重机的回转部分应装设回转锁定装置。

9.2.8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工作时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垂直支腿伸出定位应由液压系统实现;且应装设支腿回缩锁定装置,使支腿在缩回后,能可靠地锁定。

9.2.9防碰撞装置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或起重小车运行在同一轨道上时,应装设防碰撞装置。在发生碰撞的任何情况下,司机室内的减速度不应超过5m/s2。

9.2.10缓冲器及端部止挡

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还应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9.2.11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

跨度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装设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当两侧支腿运行不同步而发生偏斜时,能向司机指示出偏斜情况,在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还应使运行偏斜得到调整和纠正。

9.2.12水平仪

利用支腿支承或履带支承进行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水平仪,用来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

9.3防超载的安全装置

9.3.1起重量限制器

对于动力驱动的1t及以上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对于有倾覆危险的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也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非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量限制器。

9.3.2起重力矩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力矩限制器。

9.3.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设极限力矩限制装置。保证当回转运动受到阻碍时,能由此力矩限制器发生的滑动而起到对超载的保护作用。

9.4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9.4.1抗风防滑装置

9.4.2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要求。

9.4.3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9.4.4起重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还应装设牵缆式、插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起重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

9.4.5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设计,如果只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抗风制动装置,其制动与释放动作也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手动控制防风装置除外)。

9.4.6锚定装置应确保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及其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

a) 起重机进入非工作状态并且锚定时;

b)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起重机进行正常作业并实施锚定时;

c)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且在正常作业,突然遭遇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风载而实施锚定时。

9.4.7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梁起重机、有抗震要求的起重机及其他有类似防止起重小车发生倾翻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9.5联锁保护

9.5.1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能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2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3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

9.5.4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转换应能联锁。

9.5.5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

9.5.6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机构与小车运行机构应能联锁,使俯仰悬臂放平后小车方能运行。

9.6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9.6.1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9.6.1.1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置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9.6.1.2对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装有显示暂态风速的风速报警器,且当风力大于工作状态的计算风速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9.6.2轨道清扫器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 mm ~10mm。

9.6.3防小车坠落保护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其他起重机要求防坠落的小车,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坠落。

9.6.4检修吊笼或平台

需要经常在高空进行起重机械自身检修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安全可靠的检修吊笼或平台。

9.6.5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9.6.5.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应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9.6.5.2桥式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与滑触线意外接触。

9.6.5.3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应采用电缆或安全滑触线供电。

9.6.5.4其他使用滑触线的起重机械,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9.6.6报警装置

必要时,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流动式起重机倒退运行时,应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并伴有灯光闪烁信号。

9.6.7防护罩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防雨措施。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非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量限制器。

9.3.2起重力矩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力矩限制器。

9.3.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设极限力矩限制装置。保证当回转运动受到阻碍时,能由此力矩限制器发生的滑动而起到对超载的保护作用。

9.4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9.4.1抗风防滑装置

9.4.2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抗风防滑要求。

9.4.3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9.4.4起重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还应装设牵缆式、插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起重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载荷。

9.4.5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设计,如果只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抗风制动装置,其制动与释放动作也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手动控制防风装置除外)。

9.4.6锚定装置应确保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及其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

a) 起重机进入非工作状态并且锚定时;

b)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起重机进行正常作业并实施锚定时;

c)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且在正常作业,突然遭遇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风载而实施锚定时。

9.4.7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梁起重机、有抗震要求的起重机及其他有类似防止起重小车发生倾翻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9.5联锁保护

9.5.1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能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2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3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

9.5.4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转换应能联锁。

9.5.5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

9.5.6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机构与小车运行机构应能联锁,使俯仰悬臂放平后小车方能运行。

9.6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9.6.1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9.6.1.1对于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置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9.6.1.2对室外作业的高大起重机应装有显示暂态风速的风速报警器,且当风力大于工作状态的计算风速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9.6.2轨道清扫器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 mm ~10mm。

9.6.3防小车坠落保护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其他起重机要求防坠落的小车,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坠落。

9.6.4检修吊笼或平台

需要经常在高空进行起重机械自身检修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安全可靠的检修吊笼或平台。

9.6.5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9.6.5.1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应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9.6.5.2桥式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应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与滑触线意外接触。

9.6.5.3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应采用电缆或安全滑触线供电。

9.6.5.4其他使用滑触线的起重机械,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9.6.6报警装置

必要时,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器、闪光灯等作业报警装置。流动式起重机倒退运行时,应发出清晰的报警音响并伴有灯光闪烁信号。

9.6.7防护罩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进入或防止其运行对人员可能造成危险的零部件,应设有保护装置。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运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栏。

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防雨措施。

F. 吊车的安全与保养

、桥式起重机检查与维护制度 由于桥式起重机的吊车配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维护、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2)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3)检查吊车配件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4)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车配件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5)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6)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7)对齿轮进行润滑。
8)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9)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10)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11)检查连轴器,其猜慎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半年检查与维护
每半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2)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3)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4)检查穗拦敬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5)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衡氏
6)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桥式起重机的润滑
润滑是保证机器正常运转,延长机件寿命,提高效率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维护人员应充分认识设备润滑的重要性,经常检查各运动点的润滑情况,并定期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1丹江电厂桥机主要润滑部位
①桥机的卷扬;②各种轴承;③各齿轮联轴器;④减速器;⑤钢丝绳;⑥制动器上的铰接点。
4.2润滑注意事项
1)保持润滑油(脂)的洁净;
2)不同牌号的润滑油(脂)不可混合使用;
3)选用适宜的润滑油(脂)按规定时间进行润滑;
4)采用压力注脂法(用油枪或油泵,旋盖式的油杯)添加润滑脂,这样可以把润滑脂挤到摩擦面上,防止用手抹时进不到摩擦面上;
5)潮湿地区不宜选用钠基润滑脂,因其亲水性强,容易失效;
6)各机构没有注油点的转动部位,应定期用稀油壶在各转动缝隙中,以减少机件的摩擦和防止锈蚀。
二、门座式起重机维护保养的内容
1.门座式起重机的齿条传动变幅驱动装置的各项安全设置应灵敏、可靠。因为在作业中齿条较易磨损,致使启动和制动时有冲击,如安全设置不可靠,会发生臂架超过行程而坠落的危险。
2.门座式起重机的液压传动变幅驱动装置是具有结构紧凑、能承受双向力等特点,但其活塞、缸筒、推杆都有一定的精度,要加强维护保养。
3.安装连接螺栓要使用扭力扳手,这样使预紧力比较均匀。由于门座式起重机操作中易出现震动,要定期检查螺栓是否松动。
4.采用液压驱动的制动器应经常检查液压油的数量,不足时要适量补充。要检查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液压油漏出或空气进人油缸内部,如油缸内有空气应及时排除。
5.运行机构和制动器要经常检查,特别要检查起重机制动器电磁铁是否因震动而被卡住不动,还要检查电磁铁的线圈是否受潮。
6.油泵内的液压油的品种,应根据地区温度来选择。为防止油泵在工作过程中吸入空气,要经常检查排出。
7.由于门座式起重机的自重大,因此均衡台车的轴承应每周加钙基润滑脂一次,保证摩擦表面不致出现干摩擦的现象。
三、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
1.履带式起重机的使用操作要点
1)发动机启动时,必须将所有操纵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和听视发动机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作业前,应先试运转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可靠。特别在雨雪后作业,应作起重试吊,确认可靠后方能工作。
3)起重机作业范围内不得有影响作业的障碍物。工作时起重臂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对无提升限位装置的起重机,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5)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吊不明质量的物体。严禁用起重钩斜拉、斜吊。
6)满载起吊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实的水平地面上,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50mm,检查并确认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可靠性后,才能继续起吊。动作要平稳,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7)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双机抬吊时,重物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应注意载荷的平均分配,使每台起重机的载荷不超过该机允许载荷的80%。在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下,两机的吊钩滑轮组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8)液压和气压驱动的起重机,应按规定的压力、转速运行,严禁用提高压力、加快转速等手段来满足施工需要。
9)采用蜗杆、蜗轮传动的变幅机构,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将牙嵌离合器拔入空档。
10)起重机带载行走时,起重机臂应与履带平行,重物应拴拉绳。行走转弯时不应过急,路面崎岖或凹凸不平的地方,不得转弯。
11)起重机在坡道上无载行驶,上坡时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小一些,而下坡行驶则应将起重臂的仰角放大一些,以此平衡起重机的重心。严禁下坡时空档滑行。
12)如遇大风、大雪、大雨或大雾时,应停止起重作业,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
2.履带式起重机转移运输
1)长距离转移应采用铁路运输,如用凹型平车装运,可整体装车只须拆下作业设备。如用普通平板装运,则须将机棚及工作装置拆开,分装两个车皮,按铁路超限货物运送规则办理。
2)市内运输可采用相应载重量的平板拖车装运,运输时应将起重臂和配重拆下,并将回转制动器刹住,再将插销销牢,在履带两端加上垫木并加以绑扎牢固。为了降低起重机高度,可将起重机上部人字架放下。
3)短距离采用自行方式转移时,一般不要超过10km,每行驶约1小时应检查行走机构各部分,并进行润滑,以免过度磨损。
四、塔式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1.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2.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4.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5.为保证塔机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悬挂式起重机维护保养
1.检查紧固传动轴座、变速箱、联轴器及轴链。
2.检查调整制动器与制动轮间隙,特别是大车同步传动器与制动轮间隙的均匀及一至性,并要求灵敏可靠。
3.检查调整钢丝绳,卷扬筒、吊钩、滑轮有无断丝、裂纹及磨损情况。
4.检查调整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变速箱油位、油质,并按规定添加新油,同时对吊车配件轴承座、制动架、联接器注入适量的润滑脂。
6.检查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可靠,导电架是否安全可靠,电器箱要清除烧毛部分,调换触头,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查看信号灯、电传是否有效可靠。
8.擦拭吊车外表,做到无积发、油垢、锈蚀,补充各部紧固件、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G. 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问题一:吊装作业注意事项是什么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填写-吊装作业申请单。 2、吊装区域设置警示维护,配备监护人。 3、所有起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4、检查吊具是否完好、不许超载作业。 5、每次吊装时应使用至少两条导向绳。 6、严禁人员站在吊物的下方。 7、地面应平实,起重机的洞橡四个支腿应受力平衡。 8、起重负荷不得超过起重机和索具的额定负荷。 9、当绳索与起重物的尖锐边缘接触时,必须使用合适的衬垫加以保护。 10、吊装作业一般有以下人员:信号工,起重司机,主管,装配工。 11、作业完毕清扫现场,撤销所有围挡和警示标志。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问题二:使用吊装带吊装作业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严禁超载使用。

2.两根吊装带作业时,将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吊装带各挂在双钩对称受力中心位置;四根吊装带使用时,每两根吊装带直接挂入双钩内,注意钩内吊装带不能产生重叠和互相挤压,吊装带要对称于钩受力中心。

3.吊装带使用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

4.在吊装作业时,吊装带不允许交叉、扭转,不允许打结、打拧,应采用正确的吊装带专用连接件来连接。

5.当遇到负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时,必须采取护套、护角等方法来保护吊带,以延长吊装带的使用寿命。严禁在粗糙表面使用吊带。以免吊带被棱角割断和粗糙的表面划伤。

6.双匝扼圈捆扎更为安全。

7.使用吊装带时,由于吊钩的弯曲部分使扁平吊装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的影响。吊钩直径太小时,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8.吊装管类物体时要采取正确的吊装方式,吊装角度过大会产生安全隐患。

9.不应将物品压在吊装带上,会造成吊装带损还,不应试图将吊装带从下面抽出了,造成危险。应用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

10.吊装带不应在地面或粗糙表面拉拖。

11.使用完毕后吊装带应选择悬挂存放方法。

问题三:吊装作业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吊装作业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填写-吊装作业申请单。 2、吊装区域设置警示维护,配备监护人。 3、所有起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4、检查吊具是否完好、不许超载作业。 5、每次吊装时应使用至少两条导向绳。 6、严禁人员站在吊物的下方。 7、地面应平实,起重机的四个支腿应受力平衡。 8、起重负荷不得超过起重机和索具的额定负荷。 9、当绳索与起重物的尖锐边缘接触时,必须使用合适的衬垫加以保护。 10、吊装作业一般有以下人员:信号工,起重司机,主管,装配工。 11、作业完毕清扫现场,撤销所有围挡和警示标志。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滚纳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问题四: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重视安全问题 要注意什么 一、对新安装的、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都应当按照起重机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吊重试验。 二、起重机每班作业前应先作无负荷的升降、旋转、变幅,前后左右的运行以及制动器、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如设备有故障,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三、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应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四、司机在得到信号员发出的起吊信号后,必须先鸣信号后起重。起吊时重物应先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在继续起吊。 五、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下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六、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纳备旁成事故。 七、起重机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工作。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应保持相等,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重量的分配、每机分担的重量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八、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九、起重机在工作时,所有人员尽量避免站在起重臂回转索及区域内。起重臂下严禁站人。装吊人员在挂钩后应及时站到安全地区。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或对调挂着的重物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将重物放下垫号,并将起重臂、吊钩及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刹住。若加工时间较长,应将重物放稳,起重机摘钩。吊着重物时司机和信号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在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十、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十一、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十二、使用电磁铁的起重机,应当划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此区域内禁止有人,在往车辆上装卸铁块时,重物严禁从驾驶室上面经过,汽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止万一吸铁失灵铁块落下伤人。 十三、起重机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十四、起重机在吊装高处的重物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杨过限将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达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十五、起重机的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十六、起重机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能起吊: 1、信号不清时; 2、重量不明时; 3、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 4、所吊重物超过起重机的起重能力时; 5、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 6、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7、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 8、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十七、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

问题五:规范的吊装作业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大件吊装前,对各种机具进行检查。
大件吊装时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大件吊装前检查吊装机具。
大件吊装应遵守操作规程。
5 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3 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 23014的规定。

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5.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

问题六:起重机雨天作业注意事项 我们的起重机是滑线的电线杆的 一遇到雨天作业滑线就着火 请给个规范 谢谢 建议改用防雨型的安全滑触线,如果大车行程不超过50米,也可改成悬挂软电缆通过电缆滑车方式供电。还有一种:采用电缆卷筒收放电缆的方式供电,电缆卷筒的驱动方式有很多,比如力矩电机式的、恒张力卷筒式的、磁滞电缆卷筒等等

H. 起重机的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李迟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10)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梁耐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11)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13)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14)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15)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16)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18)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19)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20)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23)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哪渣李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Ω。
(24)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

I.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要求有哪些

1、每台起重机械的司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才准予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继续铃声或报警。

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听到紧急停笑谨车信号,不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应由有碰扒基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电源。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工作特点

1、起重机械通常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能完成起升运动、水平运动。例如,桥式起重机能完成起升、大车运行和小车运行3个运动;门座起重机能此察完成起升、变幅、回转和大车运行4个运动。在作业过程中,常常是几个不同方向的运动同时操作,技术难度较大。

2、起重机械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有的重物重达几百吨乃至上千吨,有的物体长达几十米,形状也很不规则,有散粒、热融状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吊运过程复杂而危险。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空间范围内运行,有的要装设轨道和车轮(如塔吊、桥吊等);有的要装上轮胎或履带在地面上行走(如汽车吊、履带吊等);有的需要在钢丝绳上行走(如客运、货运架空索道),活动空间较大,一旦造成事故影响的范围也较大。

4、有的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J. 如何正确操作起重机

一. 操作人员必须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二. 每班第一次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工作。
三. 操纳弊作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 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 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驶、通过迹配,要连续鸣铃报警。
3. 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 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四. 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五.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六. 不准利用起重机的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七. 操作时应密切注姿茄指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位,当风力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八. 工作后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九.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