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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完标后开标时间可以延后吗

发布时间: 2023-02-07 22:25:19

㈠ 有什么办法可以推迟招标时间

如果招标公告没有不合规的地方,投标人没有让其延迟的理由,如果招标文件有错漏,就质疑,那边做出澄清后会一般会相应延迟开标的。招标人可以在距离开标不足15天的时候发个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就可以推迟开标了,推迟的时间从发补充通知起至少15天。
如果是投标人,没有权利主动推迟开标时间。
一,依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政府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之天起3个工作天前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期限,再投标截止时间节点15天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节点和开标时间节点的期限,再投标截止时间节点3天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使劲按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天起不少于20天6、开标时间节点:与投标截止时间节点为同一时间节点。
二,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节点: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时间期限: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天内
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时间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天内;自行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天内10、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
11、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时间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天起30天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天内;中标供应商,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后5天内13、招标投标合同副本报同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时间期限: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
三,14、提出质疑时间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天起7个工作天内
15、质疑答复时间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天内
16、投诉时间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天内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文件时间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天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文件时间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的那天起即为受理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员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3天内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时间:收到投诉书副本之天起5天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天起30天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23、采购书的保存期限:从招标单位采购结束那天起不少于15年

㈡ 延迟开标最长可以延期多久

延迟开标最长可以延期15天。

延期开标应该和招标人做书面报告的,如果没有严重时间的影响尽量不要延期开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开标时间当然需要顺延。

注意事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不能遗漏,否则就构成对投标人的不公正对待。如果是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则应不予开启,原封不动的退回。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这是保证开标过程透明和公正,维护投标人利益的必要措施。要求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可以使益受到侵害的投标人行使要求复查的利,有利于确保招标人尽可能自我完善,加强管理,少出漏洞。

㈢ 何种情况下会推迟开标时间

可以推迟开标时间的情况: A、招标文件发布后对原招标文件作了变更或补充; B、开标前发现有影响招标公正情的不正当行为; C、出现突发事件等。 作为废标的情况: A、弄虑作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B、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底于标底,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C、投标人不具备资格条件或者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要求。 D、未能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㈣ 开标时间可以推迟吗

开标应该和招标人做书面报告的,如果没有严重时间的影响尽量不要延期开标。除招标投标法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这是保证开标过程透明和公正,维护投标人利益的必要措施。要求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可以使益受到侵害的投标人行使要求复查的利,有利于确保招标人尽可能自我完善,加强管理,少出漏洞。
开标都有哪几类: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㈤ 招标延期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如果你是招标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在距离开标不足15天的时候随便发个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就可以推迟开标了,推迟的时间从发补充通知起至少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㈥ 开标前一天延期合法吗

不可以。开标来时间应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相一致,将开标时间规定为提交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目的是为了防止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利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与开标时间之前的一段时间间隔做手脚,进行暗箱操作。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同一时间进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单位或者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开标。

㈦ 推迟开标时间有规定吗

对于开标时间的确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着明确的界定,其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㈧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时间延期问题

开标时间的延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由于你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应在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的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确定延期到那一天开标。在通知中应说明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延期不算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不受“15天的限制”。

㈨ 关于招投标延迟开标的问题

你好,开标时间的延期,不算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不受“15天的限制”。
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三款,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异议)、第四十四条(开标的时间、地点异议)、第五十四条(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异议)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我个人认为,招标代理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代理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人应当是他的雇主,即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