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誰提出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
笛卡爾認為物體不受力時運動方向將不會改變
牛頓提出牛頓第一定律:物體在不受外力的情況下,靜止或做勻速直線運動。 力能夠改變物體的速度,還能改變物體的運動方向.在科學上,物體速度大小的改變和運動方向的改變統稱運動狀態的改變.可見,力能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但力不是維持物體運動狀態的因素,維持物體運動狀態的因素是慣性.
2. 首先提出 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的科學家是
首先提出 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的科學家是伽利略
3. 力是維持物體運動的原因誰提出的
亞里士多德,這個觀點是錯誤的,直到16世紀伽利略提出反對,後來笛卡兒完善了伽利略的觀點,最後牛頓提出了牛頓力學定律。
伽利略最早提出力不是使物體運動的原因,物體的運動不需要力來維持。因為根據牛頓第一定律知,不受外力時物體總是保持原來的運動狀態,所以運動不需要力來維持。
在絕對光滑的冰面上滑行的物體,如果物體處於平衡狀態,力可以讓他停下來,他水平方向上不受任何力,物體會一直做勻速直線運動或者是勻速圓周運動,但他一直保持勻速直線運動。
外力是改變運動狀態的原因。由牛頓第一定律知,物體一旦受到外力,原來的運動狀態發生改變--也就要產生加速度,所以外力是產生加速度的原因。
力的不同分類
1、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 重力、 萬有引力、 彈力、 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 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 分力,另一個分力是 向心力,只有在 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2、根據力的效果可分為: 拉力、 張力、 壓力、 支持力、 動力、 阻力、 向心力、 回復力等。
3、根據研究對象可分為: 外力和內力。
4、根據力的作用方式可分為:非接觸力如萬有引力,電磁力等和接觸力如彈力,摩擦力等。
5、四種基本相互作用:引力相互作用,電磁相互作用,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
4. (1/2)伽利略提出了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的原因,這句話對嗎老師發的材料說是對的,但是我做了一道題,答...
伽利略提出了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的原因】,這句話對嗎?——錯誤——力的作用效果之一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而不是【改變物體運動的原因】——這里不強調【狀態改變】就不對了
力不是維持物體運動的原因——正確——根據牛第一定律可知,不受任何力的物體,也能做勻速直線運動
力不是維持物體運動的原因,而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
僅供參考!
5. 科學家中誰提出了力學的概念
第一,關於力的概念。力的概念源自牛頓第一定律,牛頓第一定律導出了兩個概念:①力的概念。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即改變速度)的原因。又根據加速度定義 ,速度變化就一定有加速度,所以可以說力是使物體產生加速度的原因(不能說「力是產生速度的原因」、「力是維持速度的原因」,也不能說「力是改變加速度的原因」)。②慣性的概念。一切物體都有保持原有運動狀態的性質,這就是慣性。慣性反映了物體運動狀態改變的難易程度(慣性大的物體運動狀態不容易改變)。質量是物體慣性大小的量度。
第二,關於速度概念,速度是描述物體運動快慢的物理量,定義為位移隨著時間的變化率。
第三,關於能量概念。能量,乃物理學中描寫一個系統或一個過程的一個量,就是使物體動或變的力所做的功。一個系統的能量可以被定義為從一個被定義的零能量的狀態轉換為該系統現狀的功的總和。一個系統到底有多少能量,在物理中並不是一個確定的值,它隨著對這個系統的描寫而變換。
能既不會無中生有,也不會自行消失,而只可由一種形態變成另一種形態.即宇宙中的總能量保持不變.
能量守恆定律是這樣發現的:
物質不滅定律的發現,是科學史上的一件大事。然而,物質不滅定律只是說明了在燃燒過程中物質不滅,至於在燃燒過程中發出的光和熱,這些能量從哪兒來的,又跑到哪兒去了,它並沒有回答。
也就是說,在這里涉及燃燒過程中的另一個重要問題——能量是不是守恆?
這事兒得從義大利物理學家西蒙·斯台文在1586年出版的一本力學專著說起。在這本著作里,斯台文用鐵的事實,批駁了著名古希臘科學家亞里士多德的錯誤觀點。
亞里士多德認為,如果兩個物體從高處落下來,重的物體先著地,輕的物體後落地。千百年來,誰也沒有懷疑過亞里士多德的話,以為是理所當然的。
然而,會計員出身的斯台文在他的著作中,卻詳細記述了他的實驗:
「反對亞里士多德的實驗是這樣的:讓我們拿兩只鉛球,其中一隻比另一隻重10倍,把它們從30英尺的高度同時丟下來,落在一塊木板或者是什麼可以發生清晰響聲的東西上面,那麼,我們會看出輕鉛球並不需要比重鉛球10倍的時間,而是同時落到木板上,因此它們發出的聲音聽上去就像是一個聲音一樣。」[50]
斯台文以不可辯駁的實驗,證明了大名鼎鼎的亞里士多德錯了!在科學上,所尊重的只是實踐,而不尊崇任何偶像!
不久,著名的義大利物理學家伽利略繼續鑽研這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