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卡斷交後續交多久可以用
法律分析:
按照斷交時間分為兩種情況:1.正常情況下斷交三個月以內,在辦理正常繳費手續後,第二個月起才可以享受正常的醫保待遇;2.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含)的,則會被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的情況想要享受醫保待遇,則需要在辦理續保手續後附加連續繳費滿6個月的條件。正常情況下,社保卡停交之後的一個月就不能正常使用了,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是需要按照規定的社會保險費繳納社保的,要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話,社保局是可以責令補足的,並且用人單位還需要繳納滯納金。要是社保停交之後要再次續交的話,則需要等到繳納之後的下個月才能夠正常使用社保卡,而個人繳納的社保則需要等待三個月之後才能夠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衍生問題:
社保個人如何辦理?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❷ 社保卡停了後,重新繳費要多久才能生效
一、社保停繳再續繳,中間沒有斷開,就不影響使用。
二、中間斷開,再續繳的,那麼對醫保以及生育,失業保險都有影響。
斷開後再續繳,醫保是單位繳納的需等到下個月1號後才能享受待遇,個人繳納的需要等待3個月以後才可以享受待遇。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2)社保卡解約後什麼時間可以續約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行,主要應用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
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益的電子憑證,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根據保險的不同有不同的失效時間,養老保險余額仍然存在,不會失效,想要交的話,續上就行,勞工醫療保險三個月清零,想要交的重新交了,次月就生效。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這三種保險都是可以到了新單位後續上的,因此停交關系不大。
根據保險的不同有不同的失效時間,具體介紹如下:
一、醫療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在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從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或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情形,視為中斷參保。
二、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如果中途斷繳了,是可以補續的,且不用重新計算累計繳交費年限,但會影響到你退休後的待遇。
三、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生育保險必須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
四、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只能單位繳納,不能以個人名義繳納,因此一旦辭職,除非新工作馬上續上,否則一定會停交的。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❸ 社保停卡後要多久才能在接受社保卡
社保停繳後再續繳社保卡,如果是個人續繳醫保的,要過三個月才能再用;如果是單位續繳醫保,則下個月就能使用;以及如果續繳的是失業保險等,則要到達使用的條件或者一定的年限後才能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❹ 注銷社保卡後多久可以辦新卡
法律分析:社保卡注銷後會馬上顯示,可以馬上重新辦理新卡。需通過單位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領醫保手冊(藍本)手續,在補辦醫保手冊(藍本)時,單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區縣社保中心將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內信息。社保卡丟失需通過單位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領卡手續,單位需同時提供參保人員的醫保手冊(藍本),區縣社保中心將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內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❺ 社保卡注銷後多久可以辦新卡
社保卡注銷後辦新卡沒有時間限制。社保卡辦理方法如下:
1、當事人實現就業後,在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攜帶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申報參保後,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2、當事人屬於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口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保社保的,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參保,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以流程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再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地點銀行的任一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