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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達到一定時間可以自動離婚嗎

發布時間: 2023-02-08 17:16:50

1. 分居一定時間後是否能自動離婚

法律分析:不能。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接觸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如果夫妻之間感情已經破裂,態度堅決,調解無效,那麼應當准予離婚。同時,離婚需要一定的程序: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因此,離婚必須進行登記才能夠准予離婚。而分居只是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的標志。所以分居一定時間並不能使夫妻雙方自動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第四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不會自然離婚,還是需要辦理相應的手續或者提出訴訟。法律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當准予離婚。但是,要注意,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導致分居,並且滿2年的時間,法院才會予以判離。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一方起訴到法院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就自動解除,更不是離婚前必須先分居兩年。法院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斷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認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時間的長短不是離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去辦理。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無法同居的。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 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

首先,法律上就不存在可以自動離婚的情形。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均需要雙方主動去申請或者起訴、應訴,不存在任何一種情況可以視為是自動離婚。其次,分居一定時間也並非是自動離婚的的情形。
《民法典》上關於分居時間的問題規定在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該條約定如果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話,法院應當准予離婚。這明確了兩個前提:第一,雙方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如果是因為客觀工作或者家庭原因導致分居的,此項也並不成立。實踐中,要想證明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引起的,證明難度比較大。主要是因為感情本身比較抽象,夫妻生活本就是瑣事,很少有直接的證據能夠作證。第二,該條明確的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可以適用此點。即在訴訟離婚過程中適用。所以如果沒有提起離婚訴訟,分居的情形也沒有任何意義。
溫馨提示,並非只要分居達到兩年就會自動離婚。因為婚姻的獨特性,所以在處理婚姻問題時,不要人雲亦雲,必要時可咨詢專業律師,避免因盲從帶來的身體上和精神上的折磨。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多久都不可以,婚姻法之中並沒有規定可以自動進行離婚,如果雙方在分居兩年之後,其中一方可以主動向法院進行相關申請離婚,此時向法院申請離婚不需要對方進行在場,只要有一方進行申請,法院就會進行批准離婚。
婚姻關系解除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經民政部門登記,二是到法院訴訟離婚。所以無論分居多長時間婚姻關系都不會自動解除,離婚必須通過相應的法律途徑。
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一方起訴到法院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婚姻關系就自動解除,更不是離婚前必須先分居兩年。法院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斷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認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時間的長短不是離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必須通過法律規定的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去辦理。
分居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無法同居的。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還有的情況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於某種原因自願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條件。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持離婚。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起訴到法院離婚。

分居兩年並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最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

我國《婚姻法》此款規定有兩個要件:

①雙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觀原因的分居,如因為工作原因或者出國留學導致兩人分居;

②分居的時間已滿二年,且該二年分居時間應該是不間斷的、持續的,如有間斷,應當從最後一次同居之日起重新計算兩面二年的時間。符合這二個要件,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5)分居達到一定時間可以自動離婚嗎擴展閱讀:

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 分居多長時間就可以自動離婚了

不管分居多久時間都是不能自動離婚的,法律沒有規定可以自動離婚的情形,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自願離婚,簽訂離婚協議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