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政拘留可以帶什麼東西進去
人在拘留所可以攜帶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褲、被子等。親友所帶的衣服經過檢查,工作人員是會轉交給被拘留人的。帶些隨身衣物就行了。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准備必要的生活用品即可,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所應當返還代為保管的財物。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對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人民警察進行。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查、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拘留所對被拘留人親友傳送或者郵寄的財物應當進行檢查、登記。生活必需品轉交被拘留人,現金由拘留所統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
❷ 拘留可以帶什麼
法律分析:拘留所可以攜帶生活必需品.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拘留所民警應當與被拘留人當面清點、核對後填寫被拘留人暫存物品、現金收據(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執,一份連同物品、現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註明物品、現金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特徵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發現被拘留人攜帶違禁品或者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的,拘留所應當填寫被拘留人違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單(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決定機關各一份),由送拘人員、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經拘留所領導批准後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由2名以上民警進行。對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民警進行。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嚴禁將違禁品帶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
❸ 拘留所可以帶什麼東西進去
一、拘留所可以帶什麼東西進去
1、人在拘留所可以攜帶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褲、被子等,非生活必需用品不予接受或者由拘留所統一保管。親友所帶的衣服經過檢查,工作人員是會轉交給被拘留人的。
2、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被拘留人財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財物。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購物品應當做到明確登記、賬目清楚。代購物品僅限於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
二、去探監可以帶什麼東西
1、內衣、內褲、線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2、內容健康的書、報及學慣用品。
3、適宜監獄內開展的文化體育活動用品。
4、經監獄醫院或衛生所簽單同意的外購葯品。
5、會見人帶給罪犯的上述物品必須經會見室民警檢查確認後,由民警直接交給罪犯,葯品必須經醫院或衛生所醫生鑒定後,由分監區民警領回。對在會見物品中夾帶違禁品的,一律沒收,並視其情節給予適當處理。除上述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監內。
❹ 被拘留的人可以帶什麼
法律分析:人在拘留所可以攜帶生活必需品,如洗漱用品、衣褲、被子等。親友所帶的衣服經過檢查,工作人員是會轉交給被拘留人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內不允許帶手機。需要打電話,通過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內專用電話。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一條 被拘留人需要打電話的,應當向民警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使用拘留所內固定電話進行通話,通話費用原則上自理。被拘留人打電話應當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規定,一般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鍾。
❺ 在拘留所需要帶什麼
探視時,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檢查同意),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也可以通過傳達室給他存些錢,裡面可以買東西改善生活的。
只要卡里有錢,每月能買點吃的喝的,自然不會過得多差。而且以上這些監獄內部都有賣,完全不必擔心進去後衣衫襤褸。
怕就怕,坐牢沒人管,卡里還沒錢,這樣的話無論刑期是幾年,服刑人員真就是耐著性子「硬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