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1.严格说来,提前还款也是一种违约行为,除非提前履行不损害 债权人 利益或者得到债权人的许可。 2.《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 提前履行 债务 ,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除外。 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 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前主张债权。 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二、 欠钱不还 法院能拘留吗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 法院判决书 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 判决书 。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 强制执行 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 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 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 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要是对于 欠款 的偿还其实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尚未到来之前,其实债权人是不能要求债务人还钱的。除非此时存在有特殊情况,如债务人明确表示了不履行还钱义务或者债务人通过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不会履行自己的还钱义务,这个时候就可以提前要求偿还欠债。
⑵ 借款期限未到是否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⑶ 借条没约定到期可以起诉还钱吗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借条不到期,虽然可以起诉,但是,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⑷ 未到期借款可以提前要求归还吗
法律分析:未到期借款可以提前要求归还,但是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
1、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能力在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款;
2、债务人存在抽逃资金、转移财产等逃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
3、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⑸ 借条没有到期可以要求提前还款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到达借条上约定好的还款时间,债权人是不可以主张要求提前还款的。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有预期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前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法律分析
在借条或是借款合同上,双方都已经明确约定好了还款期限,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在还没有达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随时或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如果债权人提出提前还款的要求,在自愿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不同意提前还款的,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要求。如果借条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随时都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约定的话,或有赖账的意思,表示不再偿还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提前追偿。在还款期之前,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在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债务人出现转移自身资产、移民等情况,债权人在掌握确切证据后,可以提前要求债务人偿还未到期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⑹ 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未到,能否要求提前偿还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能否提前解除,首先要看借款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要看借款情形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所以一般情况下,若事先有约定,借条约定还款日期未到,不能提前要求借款人还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⑺ 约定的还款时间未到可以起诉还款吗
法律分析:还款期限届满以后才可以,只有到还款期限,债务人才有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⑻ 借款期限未到期能否要求还款
借款期限未到期不能要求还款,但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⑼ 借款期限未到能否起诉要求还款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原、被告之间因民间借贷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起诉,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因还款期限还未到,原告要求被告提前还款,没有合理的原因,因此,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