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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時間沒到可以終止協議嗎

發布時間: 2022-12-29 18:06:06

1. 合同沒到期可以提前終止合同嗎

合同沒到期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對於有效成立的合同,當事人必須要履行到底。
法律分析
合同沒到期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2. 合同沒有終止日期可以終止合同嗎

法律分析: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3. 合同沒有截止日期可以終止嗎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的,合同自動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4. 勞務協議不到時間可以解除嗎

法律分析:可以。勞務合同關系可以隨時解除,解除條件如下:一是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二是經合同當事人協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關系;三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5. 提前簽的合同沒到生效期可以取消嗎

一、提前簽的合同沒到生效期可以取消嗎
一般認為,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並生效後,才存在解除,無效合同、可撤銷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解除問題。如果合同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此時一方當事人實行了嚴重的違法或損害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致使對方當事人若繼續固守該合同,期待合同生效,就會遭受重大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當事人主張解除該合同,應該得到支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為解除的對象,理由如下:
1、解除權以生效合同為對象,這是學說的意見,並且是尚未遇到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可否解除的案件之前的觀點。其實,我國並未明文規定被解除的合同必須是已經生效的合同,沒有禁止解除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法無明文禁止即可行」,在這種情況下,不宜固守舊論,而應當重新解釋我國現行法上的解除對象,允許解除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並不缺乏法律依據。
2、依據合同神聖或合同嚴守的原則,合同一經有效,就必須遵守,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即使如此,在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繼續嚴守合同會帶來不適當後果的情況下,法律也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既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尚且可以解除,不再受合同嚴守原則的束縛,那麼,尚未生效的合同,其約束力薄弱甚至缺失,就更應當允許解除,除非阻止此類合同生效履行且宜提前消滅的正當事由不存在。
3、對於尚未生效的合同,若不允許解除,該合同要麼較長時間地停止在這種狀態,要麼發展到生效履行的階段,而這兩種結果將會更大程度地損害無辜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麼使得當事人的權利停滯在不利狀態,救濟存在障礙;要麼使得當事人的利益更加深陷於流失泥潭,救濟須付出更大的代價。在上述情況下,相關當事人如強行廢除該合同,至少構成締約過失責任,並不適當。如果允許該當事人解除合同,則不會出現此類不適當的結果。
4、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存在固有的期限或途徑。在我國現行法上,合同消滅的原因包括合同全面履行、債務抵消、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合同被宣告無效、被有權機關撤銷、效力待定場合的不予追認及合同解除等。宣告無效、被撤銷、效力待定的情況均適用於已成立並生效的合同,基於這種原因而產生的合同消滅的情形顯然不適用於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且因合同尚未生效也不適用全面履行、抵消、提存等制度。那麼,什麼是已成立未生效合同消滅的原因呢?解除,應當是有限且有效的途徑。但是,如何解除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呢?因法無明文規定,我們試從理論方面予以探討。
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作為解除的對象,應當遵循雙方協商為主,單方行使解除權為例外的原則。這是為維護合同交易安全,防止一方當事人為了自己利益濫用合同解除權、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尋找各種借口。法律並未禁止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但也未規定該類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自願、合法,即可以此方式實現脫離已成立合同約束的法律後果。
當合同成立後尚未生效前,固守合同生效將使一方當事人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而雙方協商解除未果的時候,利益將要受損的一方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也並非必要。
在正式合同生效前能不能解除合同?從上可以看出已經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為解除的對象,因為沒有生效的合同在還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會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因此,是可以解除的。若是已經生效的合同,除非發生法律規定的法定事由,不然單方解除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也就是說會承擔合同的違約責任。
二、提前終止合同協議書範本
合同雙方當事人因為一法律事實的出現而使兩者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導致合同終止的出現可能有很多種原因,其中一種會提前終止合同,當提前終止合同時,我們需要簽訂一份協議書。
提前終止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與乙方簽署了《--協議》,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一年,協議有效期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年___月___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協議》。
第二條協議提前終止後,原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密條款繼續有效,雙方仍需嚴格遵照執行。
第三條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萬圓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後,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等有關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6. 合同簽了但是還沒到生效日期可以解除合同嗎

合同沒生效前也是不可以毀約的,但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毀約是可以的,因為合同在簽訂後就具備了法律效力,所以是不可以隨意解除或者反悔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法律分析
合同沒生效前毀約是不可以的,簽訂的合同已經成立,毀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後,便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換句話說,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並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兩者之間的聯系在於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則。區別也是明顯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期沒到期的,單方中止合同的,違約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或者未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已經履行義務的,屬於有效合同,當事人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7. 合同沒有約定期限可以隨時終止嗎

合同沒有期限不可以隨時終止。一般情況下合同終止日期應當根據雙方約定的來進行確定,雙方可以經協商一致,補充協議約定合同終止日期條款;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終止的原因來確定。合意解除合同,達成解除合同協議的日期就是合同的終止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達對方之日就是合同終止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等。

8. 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可以嗎

一、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分為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1、協議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並生效後,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就預先約定好合同解除的情形,比如,買賣合同中約定「乙方逾期交貨的,如甲方不再需要,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天內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也可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合同解除的協議,在未達成一致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法定解除是指符合《合同法》第94條規定情形,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協議解除合同應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不違反強行法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

(4)採取適當的形式。

二、合同期未滿,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不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雙方協商後擅自解除合同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違規方做出一定得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最新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9. 租房合同沒到期可以終止嗎

一、租房合同沒到期可以終止嗎? 《 合同法 》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 解除合同 。這就是說,對於有效成立的合同,當事人必須要履行到底。那麼對於租房合同來說,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合同法》也規定了提前終止或者提前 解除租房合同 的條件,具體包括以下情況: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約定 合同解除 的條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主要 債務 ;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 房屋轉租 於第三人的。 6、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因此,在符合上述八種條件的情況下,租房合同沒到期是可以提前終止的。 二、提前終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提前終止租房合同涉及到權利義務的解除,所以大家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優先選擇協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說,房東和租房者經過協商來提前終止合同,雙方可以對提前終止合同的條件以及押金的退還等問題作出約定。協商提前終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糾紛,避免紛爭。 第二,以非協商方式解除租房合同時,必須要謹慎小心。一定要確認發生了法律規定的上述八種情況,這樣才能放心地解除合同。由於大部分當事人對法律問題不是非常懂,所以在提前終止租房合同前應當聽取 律師 的意見。 第三,解除租房合同要以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以協商方式解除的,雙方最好簽訂一個解除協議;以法定方式解除的,必須向對方發出解除通知,並保留相關的 證據 。 如果雙方可以協商一致的話,那麼也是可以導致租房 合同終止 的。不過此時往往都是一方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在終止租房合同的同時自然也就需要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主要就是支付 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