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身份證換照片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可以異地辦理。
1、異地受理點申請。申請人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護照、駕駛證等公安機關核發的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證件,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到居住地所設異地受理點辦理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現場採集信息。申請人交驗所持資料依據,窗口乎岩民警審核通過後,現場採集人像和指紋信息(辦理丟失補領業務的同步辦理身份證掛失申報)。
3、繳納工本費。申請人按照到期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准繳納工本費,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異地受理點領證。完成申請30日後,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跨省異地受理點核驗並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閉頃拆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轎棗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2. 換身份證不換照片可以嗎
換身份證不換照片可以。
1、若公民需要換領居民身份證,但不更換照片,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進行異地更換;
2、換領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會根據公民的申請,決定是否使用原有照片;
3、對於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可以由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
4、換領身份證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公安機關審核。
身份證的更新流程:
1、申請條件:身份證到期、遺失、損壞或者個人信息變更需要更新身份證;
2、准備材料:需要提供本人戶口簿、舊身份證(如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
3、辦理地點: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或指定的辦理點;
4、填寫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5、照片採集:現場進行指紋和照片採集,部分地區可保留原照片;
6、繳納費用:根據當地規定可能需要繳納一定的工本費;
7、領取身份證:按照工作人員指示,等待身份證製作完成後憑收據領取新身份證。
綜上所述,公民在換領居民身份證時可以選擇不更換照片,並且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進行異地更換。公安機關會根據公民的申請決定是否使用原有照片,並且對於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可以由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但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以供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3. 身份證照片必須在當地派出所拍嗎
身份證照片不是必須要去派出所拍。到了後期,公安部門推出了便民政策,所有到了身份證更換時期的居民,都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不需要再回本地辦理。
身份證辦理材料如下:
1、身份證照片和照相館提供的身份證照片拍攝回執單;
2、戶口本;
3、居住證(異地辦理才需要)。
具體的身份證辦理程序如下:
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
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戶籍部旦穗蠢門辦理身份證,需要咨詢當地戶籍部門);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
4、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5、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以當地戶籍文件為准);
6、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族搏《居民身份證申領導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7、未滿16周歲辦理身份證,需要監護人陪同進行辦理。
中國公民在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國未滿16周歲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模陪。
首次申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1、年滿十六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前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辦證中心辦理。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時,應由本人攜帶戶口簿,並由監護人陪同代為申請。監護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當公民本人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或監護人不為戶主無法證明監護關系的,還需提供諸如出生證明等監護關系證明),並與未滿十六周歲公民本人現場合影存檔,以保證未滿十六周歲公民身份的准確性。由於現場需採集人像和指紋信息,故未滿十六周歲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不允許由監護人代辦,須本人和監護人同時到場申請辦理。
2、戶口所在地戶籍窗口列印《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採集人像、指紋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或監護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5、接到領證通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若申領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可以自願申請辦理郵寄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4. 身份證的照片,是在派出所里拍還是在外面拍的在外面可以嗎
身份證的照片,可以在派出所里拍,也可在在外面的任意一個居民身份證照片拍攝點拍攝。只要符合身份證照片要求即可。
公安部門提醒,居民在拍攝居民身份證照片時,應按照下列要求及拍照點工作人員的指示進行照片拍攝,以保證照片合格有效:
1、身份證照片為正面頭像,拍攝時頭和臉不要歪斜和側轉。
2、拍攝前應清洗臉上的汗水和油污,油性皮膚可以在臉上擦拭少許粉。
3、拍攝時請穿深色有領衣服,不能穿各種制式衣服。
4、拍照時應脫去帽子。
5、戴眼鏡拍照應佩戴拍照點提供的無鏡片眼鏡框。
6、拍攝前應將頭發整理好,露出兩耳和眉毛,發髻不能盤在頭頂。
7、拍攝時不能佩帶各種首飾,化濃妝、染彩發。
(4)身份證照片可以到外地採集擴展閱讀:
自己帶照片,需要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張。戶籍地派出所將按規定對居民辦證申請進行受理,收取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照片採集單》、出具領證憑證交予居民。
換領二代身份證所需資料:
1、照片採集所需資料:《換領居民身份證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更換身份證所需資料:《居民身份證照片採集單》、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並需要採集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