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異再婚需要拿離婚證登記嗎
需要,再婚的夫妻需要攜帶下述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結婚: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⑵ 離婚後再婚要離婚證嗎
離婚後再婚確實需要離婚證。以下是關於離婚後再婚需要離婚證的詳細說明:
- 證明單身狀態:離婚證是證明當事人已經解除上一次婚姻關系的法律文件。在再婚時,出示離婚證可以證明自己目前是單身狀態,有資格進入新的婚姻關系。
- 再婚手續要求:再婚時,男女雙方除了需要攜帶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以及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這些材料將用於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和《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再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能夠證明當事人婚姻狀況的材料。
因此,在離婚後再婚的情況下,離婚證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