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已經退休了,還能返聘在原單位嗎
作為退休人員來講,那麼在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那麼都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那麼退休人員,實際上他的這個勞動合同關系,跟所在的企業單位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都是自動解除的一個狀態。所以說想要留在原工作單位工作,其實是一件比較不容易的事情。
因為一方面作為原工作單位來講,首先他有意願來聘用你,因為這種聘用是屬於返聘的方式來聘用,並且不能夠簽訂全日制的勞動合同,只能夠以勞務合同的形式來簽訂。所以說對於退休人員來講那麼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是依法所得,但是如果想要返聘在原工作單位,那麼實際上也是有一定困難的。
所以說自己有退休金,願意工作是一個前提條件,那麼所在的工作單位願意返聘又是一個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樣兩個條件之後,那麼對於自身來講才可以繼續保留在工作單位來工作。實際上作為退休人員來講,一方面他的工作經驗是非常豐富的。另一方面,我們的退休人員,可以額外的增加一部分的收入,也是能夠奠定一定的基礎。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退休人員願意繼續再拿到退休金以後,工作的一個主要原因。可以拿一份雙份的收入。而且作為退休人員來講,那麼是無需交納任何的社保費用。所以說在這方面,企業的用工成本相對來說也是比較低的。所以說返聘人員能否返聘到原工作單位來工作,那麼是有一定的條件所在的,因為一方面,他不用給這樣的退休職工繳納社保,相對應的能夠減輕一定的用工成本。所以這是退休人員能夠返聘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的一個前提條件。
所以說自己額外的增加一部分的經濟收入,對於自身來講是有一定的好處的。我們都知道這個經濟收入越多,對於自己的經濟生活條件也就越寬松。所以能否返聘的工作單位來工作,那麼實際上能夠額外的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自己在剛退休的十年之內,是所謂的黃金10年,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時候自己的身體條件相對是比較好的。那麼在這身體條件比較好的,10年之內,自己想做一下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那麼在這10年當中,是比較值得提倡的,比方說自己年輕的時候沒有去旅遊,那麼退休之後就有大把的時間了,就可以讓自己不斷的去全國各地旅遊,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如果你要返聘在工作單位繼續工作的話,實際上就會耽誤你的這個退休的黃金時間。所以說具體問題還是要具體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