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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錄音可以當證據嗎

發布時間: 2022-01-10 21:31:41

①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訴訟活動中一般要具備以下三個特性才能作為證據 :

第一, 客觀真實性,對於電子證據為了保證真實性,一般對方不予認可的情況下,需要到公證處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才能被認定。

第二, 證據的關聯性,這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不僅是一種客觀存在,而且該錄音錄像等電子證據必須是與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實存在邏輯上的聯系,從而能夠說明案件事實。

第三, 證據的合法性,這些證據必須由當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在非私人場所,合法取得或由法定機關、法定人員按照法定的程序調查、收集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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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錄音證據要注意的事項:

要以合法手段收集。這一點是基礎,前面分析過了。判斷合法性在參考很多因素,通常來講,雙方當面溝通時一方持錄音設備或者電話溝通時一方直接電話錄音,從手段上講,都是合法的。

談話內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談話內容中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溝通過程中有明確確認。

錄音取證要盡早。在雙方沒有發生大的矛盾沖突,至少是還沒有起訴之前,通過錄音方式取證,還是有機會的。起訴後,再收集證據,一般很難成功。

要根據案情設定談話內容的關鍵點。要根據案情和手裡掌握的其他證據,來設計錄音證據要固定的關鍵點,要與訴求目一致,要與其他證據能相互佐證。對於關鍵內容,可能的話,要多次確認。

談話的語氣、溝通方式事先要設計好。表達要自然,否則對方可能會警覺,導致喪失取證機會;不要以威脅的口吻交談,以威脅方式取得的證據,可能認定為違法;盡量平和溝通,在激動爭吵過程中的表達,可能會認定為非真實意思表示。

錄音取證要固定的事實,不是各方對事實的看法。是非對錯自有法官來判斷,當事人舉證的目的是固定曾經發生的客觀事實,不要在各方不同觀點或對法律的看法上糾纏。

注意控制談話的時間和節奏。法庭上的時間寶貴,錄音取證的時間不宜過長。如果做不到短時間取證,要控制錄音取證的關鍵內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幾個時間點上,不要太散亂。

注意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對視聽資料的真實性產生爭議時,可能會需要司法鑒定,這時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視聽資料載體,所以原始的載體要保留好,不要復制後丟失或覆蓋毀掉。

要提供完整錄音證據,而不能擅自剪輯、截取。要保留視聽資料的完整性,剪輯、截取後的錄音證據,通常是無效的。

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要有文字版。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的方式通常是刻盤,而且要給對方一份,對方要仔細核實的,而且應該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② 圖片,視頻。錄音都可以當證據用嗎如果打官司

錄音、視頻材料都可作為證據使用。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根據該條款的規定,錄音資料並不一定必須徵得對方的同意方能作為有效證據,只要取的該證據的時候沒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的,查證屬實的,錄音資料就能夠作為有效的證據。

③ 錄音法律上能當證據嗎

錄音資料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要分情況而定。

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反而言之,如果未經相關當事人同意的錄音錄像資料沒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該錄音錄像資料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

雖未經對方同意而偷錄的錄音資料沒有侵害到對方的合法權益,也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但如果只有這一個單獨的證據,而沒有其他證據佐證,那麼,這個錄音證據的證明力還是有所欠缺的。因此,最好找一些其他的證據來佐證。

(3)視頻錄音可以當證據嗎擴展閱讀:

錄音證據怎樣能被有效採用

在實踐中,首先看錄音證據內容是否清晰可辨。錄音證據在錄制過程中會受到諸多干擾因素,從而可能導致錄音內容模糊聽不清。若該份錄音證據記錄的內容模糊聽不清,則對該份錄音證據記錄內容的真實性不予認可。

還要看錄音證據記錄內容與本案待證事實的關聯性,看錄音內容是否與本案有關,若無關則不能作為本案證據使用。

再看錄音內容是否能夠證明其主張,若該份錄音證據記錄的內容雖與本案有關聯性,但不能證明其主張,也對其證明目的予以否認。

具備了證據「三性」的錄音證據,要確認其證明力,還須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若當事人僅有一份合法、真實、關聯的錄音證據,而無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則該份錄音證據屬於孤證,此時,若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該錄音證據,則難以確認其證明力。

所以通過審理,結合以上要件,對申請人提出的電話錄音這一證據不予支持。

④ 錄音可以成為證據嗎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錄音資料則屬於視聽資料證據的一種。按照法律規定,證據的取得必須合法,而且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因此,即使是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取得的資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則,該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錄音作為離婚證據使用需要注意的問題:1、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是真實的。2、錄音證據的合法性。3、對方認可該錄音資料,或雖提出反駁但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反駁理由不成立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一) 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二) 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三) 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製件;(四) 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⑤ 錄音能當證據嗎

1、錄音是否能作為證據,主要看來源合法,是否經過剪輯,來源合法的完整的錄音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證據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製件。提供復製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製作經過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製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