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視頻照片 » 現役軍人不可以發照片
擴展閱讀
消失的眼角膜劇情介紹 2024-07-27 12:42:51
主網站可以爬取 2024-07-27 12:41:29

現役軍人不可以發照片

發布時間: 2024-03-02 00:01:41

1. 軍人能不能把自己生活照發到百度

原則上軍裝照是不可以發網上去,因為這樣有會被網路間諜盯上的風險。
至於自己的生活照,那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只是最好不要暴露本人身份
因為網路間諜無孔不入,一旦發現現役軍人,可能會被監聽,破解你的ID
等等,所以,從個人安全形度講,最好是不要這樣。

2. 軍官給女朋友發照片也不可以嗎

首先我們知道軍人職責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所以軍人的一言一行都是祖國的形象。那怕不經意的一句話、一張照片都可能泄密重要信息。因此穿軍裝你就是軍人,就要注重言行。和家裡聊天可以,不可談部隊核心信息。軍隊最忌諱發傳部隊任何場景的照片。就算和女朋友聊天可以發不穿軍裝的照片,但不可涉及到場景。

3. 軍人為什麼不能上傳穿軍裝的照片

因為部隊的很多東西都是機密的,從照片背景中會透露出一些信息。有些部隊為了保密起見,不允許在駐地或者工作位置拍攝軍裝照,非因公外出時,也不允許穿軍裝,從政治、安全多方面角度看,遵守這些規定更為符合要求。

但大部分部隊還是沒有這樣的規定的。因為很多人都是退伍後,才將自己的照片發送到網上,這就給核實帶來麻煩。‍軍隊的管理都很嚴格,並且機密性很強,所以這些現象也是正常的,即使我們見過知道這些事,也要保護他們的秘密。

(3)現役軍人不可以發照片擴展閱讀:

《嚴密防範網路泄密十條禁令》中明確規定,嚴禁以軍人身份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聊天交友、應聘求職。把軍人穿軍裝的頭像放在微信里,就是違反保密規定。軍屬不得在網路和電話中談論涉及軍事秘密的話題;不得在微信、QQ等聊天工具上發表可能泄露軍事秘密的圖片和視頻。

禁令內容:

一、嚴禁涉密計算機聯接互聯網。

二、嚴禁私人計算機聯接涉密網。

三、嚴禁涉密移動載體存儲私人信息。

四、嚴禁私人移動載體存儲涉密信息。

五、嚴禁存儲或曾經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移動載體聯接互聯網。

六、嚴禁在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或傳遞涉密信息。

七、嚴禁計算機在涉密網和互聯網之間交叉聯接。

八、嚴禁移動載體在涉密計算機和聯接互聯網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

九、嚴禁私人手機、數碼相機、播放器等電子設備聯接涉密計算機。

十、嚴禁以軍人身份在互聯網上開設博客、聊天交友、應聘求職。

4. 現役軍人的照片能再網上發嗎

不能,軍人上傳軍裝照片按規定處分。
問:我上傳了一個照片。然後部隊下發文件不讓上傳。抓到嚴肅處理。
答:記過處分
======================
部隊人員穿著的軍裝照要是上傳到網上被發現會受什麼處分
問:我上傳了一個照片。然後部隊下發文件不讓上傳。抓到嚴肅處理。
答:根據軍隊保密條例第八條 軍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條規定的下列事項:

(一)國防和武裝力量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情況;

(二)軍事部署,作戰和其他重要軍事行動的計劃及其實施情況;

(三)戰備演習、軍事訓練計劃及其實施情況;

(四)軍事情報及其來源,通信、電子對抗和其他特種狀態等基本情況,軍以下部隊及特殊單位的番號;

(五)武裝力量的組織編制,部隊的任務、實力、素質、狀態等基本情況,軍以下部隊及特殊單位的番號;

(六)國防動員計劃及其實施情況;

(七)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配備情況和補充、維修能力,特種軍事裝備的戰術技術性能;

(八)軍事學術、國防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項目、成果及其應用情況;

(九)軍隊政治工作中不宜公開的事項;

(十)國防費的分配和使用,軍事物資的籌措、生產、供應和儲備等情況;

(十一)軍事設施及軍事設施保護情況;

(十二)軍援、軍貿和其他對外軍事交往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

你上傳的照片很有可能已經涉及,但情節輕微,故只是記過。情節嚴重的,處分上不封頂。各位軍人以及家屬、親戚都應注意,軍人照片上傳慎之又慎。

5. 新兵入伍拍照片發朋友圈犯法嗎

不違法,但是不建議發。
因為部隊有部隊的規定。不得以軍人身份在網上交友。
請認真學習《保密守則》。多數新戰士都是拍的單人照,沒有涉及到任何標志建築物和重要裝備。如果當事人是現役軍人,請不要使用移動通信設備。嚴格做到不該看的秘密不看,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傳的秘密不傳等等,免得不經意之間出現損失,受到處分。

6. 現役軍人能不能發身份證照片給朋友

不能
身份證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裡麵包含了個人的詳細信息,身份證圖片發給可能拿去冒用做違法事情,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所以,對於不熟悉的人不要輕易把身份證圖片發出去,要謹慎保管自己的個人證件。
身份證使用安全貼士:
1、在人多的公共場合切勿將身份證隨意裝放於外套兜里。如在火車站、客流量大的商場等場合下,如將身份證放在外套兜里,極易遭不法分子竊取,應盡量將證件放於貼身內兜。
2、如果身份證丟失,盡快到公安機關補辦,補辦時應當交驗戶口簿,採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7. 在部隊拍照違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部隊都有保密政策存在,所以現役軍人是不能隨便拍照發布到網上的。現役軍人在平時拍照時,照片里的背景及自身衣服上的軍銜標志都會被拍到,這樣子的照片是帶有軍事基地風格的。如果這種照片隨意拍攝發布到網上會被間諜分子識破,暴露軍事基地具體地址及現役軍人裝備,這樣的話一旦被懷有敵意國家的軍隊/不法分子看到,在軍隊受到外部攻擊時容易被攻破,所以現役軍人是不能隨意拍照,更不能隨意將照片上傳到網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處罰規定:

(一)非法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不聽制止的;

(二)在軍事禁區外圍安全控制范圍內,或者在沒有劃入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軍事設施一定距離內,進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三)在軍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進行影響飛行安全和機場助航設施使用效能的活動,不聽制止的;

(四)對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非法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不聽制止的;

(五)其他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管理秩序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