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照片作為證據的要求 法院不認可相片證據
在面臨一場案件訴訟的時候,准備的證據經常是五花八門的,從視頻到照片都有。照片作為證據的要求分享給大家,法院不認可相片證據什麼意思?來文中詳細看看吧。
一、照片作為證據的要求
1、照片這類東西,在證據分類中,應該是歸於視聽資料類型的證據。這類證據中,如果照片本身,已經具備了證明案件事實的特質,一般被歸位物證。
2、比如說,兩人因為某一張隱私照片引起爭執且殺人,那麼這張照片,就是非常關鍵的物證。而如果是一張拍到交通肇事瞬間的照片,則是佐證案件事實的視聽資料,是不能直接決定案件事實的。
3、而作為證據的照片,有一個前提就是獲取的途徑必須是合法合規的。按照我們的相關規定要求,非正常拍攝的照片,通常情況下是不能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使用的。
二、法院不認可相片證據
1、按照前文介紹我們可以知道,照片並不是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而是要在合法途徑下獲得的照片。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在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還有違反了有關禁止性規定條例情況下,所獲得的照片證據都是不被認可的。
2、比如說,如果大家想要提起離婚訴訟,並且婚姻中一方有出軌行為,而你們偷偷進入了第三者家裡,拍攝了一些照片或者視頻,這樣的證據就是不會被認可的。
3、因為,入侵他人住宅這個行為本身,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屬於是違法行為。相反,如果是在自家拍攝到了出軌證據,或者是在公共場合拍攝到的照片,就是沒有違法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結語:
本文分享了在我們的案件訴訟中,照片作為證據使用的一些基礎常識,相信對大家來說是有參考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