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他人未經過本人同意盜用我的的照片犯法嗎
未經過當事人的同意盜用當事人的圖片是侵權的行為,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盜用、假冒他人名義,以函、電等方式進行欺騙或者愚弄他人,並使其財產、名譽受到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和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侵害他人的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而獲利的,侵權人除依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外,其非法所得應當予以收繳。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製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電視台播放他人的視聽作品、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視聽作品著作權人或者錄像製作者許可,並支付報酬;播放他人的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B. 朋友貸款徵信不好用我的身份證照片和銀行卡照片收錢,我不用去,不簽字有風險
沒有危險。
別人帶你的身份證的照片和銀行卡照片是不可以借錢跟辦理其他業務的。即使別人畢派灶用身份證照片及卡行櫃台辦理業務,櫃台人員這樣應核實自己是否沒有關系。
保護個人身份資料的方法:
1、網上購物當心釣魚網站:仔細羨姿檢查網站,不要輕易接收和安手扮裝未知軟體,仔細填寫銀行賬戶和密碼。
2、妥善處理含有個人信息的文件:快遞單、機票、機票、購物小票等含有個人信息的材料必須妥善處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
3、身份證復印件標明用途: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標明用途,如「本復印件僅供xxx使用,復印件無效」。
4、簡歷只提供必要的信息:簡歷不應過於詳細地填寫個人信息,特別是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C. 我有一系列圖片,申請了版權,別人想用我的圖,該怎麼收錢啊用於商用
您好,你可以登陸中國版權保護談飢此中心進行登記。需要准備材料有: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作品說明書;作含迅品聲明;作品樣本;准備好上訴材料以後遞交到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受理後繳費,通過審查以肢亮後沒有問題就可以拿到證書了,拿到證書後別人在使用你的圖片就構成侵權了。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隨時私信我。
D. 旅遊景點有人未經我同意就給我照一張相,再問我要不要,要 10 元錢,這樣違法嗎
旅遊景點有人未經本人同意拍照並收費是違反肖像權的行為。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 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 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採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於肖像的製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徵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於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肖像權規定,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權保留使用權。如果受害者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可先協商,如拒不撤銷者,可依法進行起訴,申請司法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