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有公文都必須加蓋公章,才能視為有效 對不對啊
錯誤。按要求,縣級以下的文件要加蓋公章,這種要求是基於原來縣級以下設備缺文件製作不規范所提出的。縣級以上的可以不蓋,當然蓋了更好,特別是政府文件。文件一旦形成,按成文日期即生效。
暈,公文處理就這樣培灶,不蓋章的模中脊成文日期前要署名單位規范名稱。另外,文件紅頭就道明了「某某單位文件」,標題一般也有行文單位呀「行文機關+事由+文種」。你好像不是在政府旦滲上班的吧
B. 單位人員向單位付款後,在收據上不加蓋公章能行嗎
最好加蓋公章。
如果發生糾紛,收據上有收款方的工作人員簽字,就可以作為銀巧付款證據,若能加蓋公章,其證明力更強。
即使收據不能作為鋒飢鍵證據,有轉款憑證等也可以證明支付了肢陪貨款。
C. 跟公司簽協議書。但沒有蓋公章,這樣能生效嗎
是否能生效遵循這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沒約定從相關法律條款。
一、有約定情況。看協議附則的約定,協議書生效的條件,一般有兩種情況。
1、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此時有簽字即可,有沒有公章無所謂。
2、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此時必須簽字、蓋章後才生效,二者缺一不可。
二、沒有約定,看《合同法》相關條款。法人代表(法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者蓋章均能生效。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仿雀立。
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3)視頻可以不蓋自己的公章嗎擴展閱讀
法院案例
中建七局公司授權梁高工為西昌邛海麓鎮工程項目的代理人,負責該項目工程的一切經營、管理事務。梁高工作為中建七局公司的委託代理人簽訂《鋼材買賣合同》,並在2012年10月30日《工作聯系函》上作為中建七局公司備跡早的負責人簽字,加蓋項目部印章。《工作聯系函》確認中建七局公司尚欠鋼材款金額為395.5萬元。
中建七局公司邛海麓鎮工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資料章、項目部財務專用章不能代表公司,與湘東特鋼公司簽訂的《借款協議》、《收據》加州陪蓋該等印章,中建七局公司不承認其中244萬元借款系公司債務。中建七局認為這是梁高工的個人借款行為,不是公司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再申時判決梁高工有權代表中建七局公司與湘東特鋼公司結算,簽字有效。
案涉《借款協議》雖加蓋項目部資料專用章,但是《收據》加蓋項目部財務專用章,表明項目部已經收到借款。中建七局公司項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圍不明確,不足以對抗善意相對人。中建七局公司主張其項目部資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不能代表公司行為,不能使合同產生效力依據不足。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參考資料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建七局與成都湘東特鋼買賣合同糾紛再申判決書
D. 單位公章可以隨便蓋嗎
單位公章不可以隨便蓋。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所用印章,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行政機關的公章代錶行政權力、而社會組織的公章是代表著公信力,企業的公章是代表企業授權。
一、合同只蓋公章未簽字是否成立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對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認為只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就不成立。對此應該分情況而定。
如果合同中要求合同成立的要件是簽字並且蓋章,則因合同未具備生效要件而未成立,如果合同中並未要求合同生效的條件是簽字同時蓋章,則合同蓋公章後未簽字的合同也成立。
為
二、公章管理規定:
1、單位公章實行保管、鑒印、登記專人負責制,由秘書處負責統一管理。
2、單位公章不準攜帶外出,如確因特別情況需要攜章外出辦事,必須事前取得辦主要領導批准,並由公章專管人員持章方可外出鑒印。
3、本辦各處室(中心)因工作需要須加蓋公章時,根據以下情況分別處理:正式文件,根據擬稿單上辦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因公出國批件,應憑辦主要領導批準的出國審核件加蓋公章;外國人來華邀請函,在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加蓋公章;其他文件應經辦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並由鑒印人員登記備案後方可蓋章,如發生辦領導不在又急需用章的情況,可以先電話請示,其後補辦相關手續。
4、為本辦人員個人作必要證明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時,按豎凱上述要求辦理。
5、妥善保管印章。公章專管人員離崗時,必須將印章鎖好確保安全。專管人員外出,由秘書處負責人指定他人代管,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6、公章管理人員在用章時應該主動把好三關:一是做好用章事由與文書資料內容相粗叢符性的審核。二是親自持章,防止非申請事由的資料混雜用章。三是對責任主體有疑問的用章,及時請示有關領導。
7、本規定由秘書處負責解釋和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岩纖櫻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 收據蓋公章不蓋財務章可以嗎
可以!
收款收據只適枯畝粗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
收款收據只是證明收到款項,一般公司的章都可以使用,耐芹不過最好是財務章或公章。
財務章,即財務專用章,是各單位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時使用的專用章,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並經單位領導授權後使用。
收據只能必須蓋財務章,公章沒鎮不具有財務章的作用。一般蓋具公章的收據具有法律效力,應當作為付款的證據。收錢的是財務的人收的,財務的人一般有財務章,比較方便。對方沒有明確要求的話,不過蓋其他的章也可以,反正主要的用途就是證明你們單位收了人家的錢。再說收據本身就不具備正規性,所以影響不是很大。
收款收據加蓋公司公章有效嗎,還是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呢?
1、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
2、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法律規定,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該規定沒有指明發票上具體應該加蓋單位財務印章還是發票專用章,只是指明應加蓋兩者之一.
綜上所述,在給客戶的票據上蓋財務專用章,還是發票專用章,或是在發票上加蓋本單位財務章的做法都是正確的。法無禁止皆自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F. 哪些公文必須蓋章,哪些可以不蓋,別再傻傻分不清
在公文處理中,蓋章不規范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幾種:01
應當加蓋機關印章的卻不蓋章體
理由是上邊有過規定:文件有紅頭時可以不蓋章。殊不知這種「可以不蓋章」的規定原本針對的是黨委機關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黨委機關的公文,也是有條件的,不能一概而論。
02
不應該蓋章的卻又硬要蓋章
比如,按照規定,經法定會議表決通過的決議是無須加蓋機關印章的,但有人總覺得不蓋章似有不妥,硬要去蓋章,卻又弄巧成拙。
03
文頭的發文機關標識與落款處的印章不一致
文頭是「XX市檔案局文件」,落款處蓋的卻是「XX市檔案局XX處」的印章;或文頭是「XX市檔案局文件」,落款處蓋的卻是「中共XX市檔案局委員會」的印章,或者是反過來,黨委機關文頭加蓋行政機關印章。
公文不加蓋機關印章的情況:
01
屬公文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機關印章
由於會議紀要的種類不同,格式的要求不同,蓋章的要求亦不同。從是否蓋章的角度說,會議紀要可分為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和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兩種。
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指的就是「文件」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碼返的發文機關標識(文頭)帶有「文件」字樣,其標識格式與正規公文一樣。
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指的就是簡報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的發文機關升讓標識(文頭)按《格式》的規定由「『XXXXX會議紀要』組成」,不帶「文件」字樣,「不加蓋印章」。因為這種會議紀要的格式吵模局編排與通行的簡報極為相似,即正文之前沒有主送機關,成文日期又不在正文之後,事實上也無法蓋章。
02
命令(令)、議案須由領導人簽署(或加蓋領導人簽名章),
但不加蓋機關印章
「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發文的最高級形式。「命令(令)」無須加蓋機關印章而要由機關負責人簽署。簽署指機關領導人在公文落款處簽寫姓名或加蓋簽名章,代表公文的作者,證實公文的效用,並將簽署的公文向外發出。
除「命令(令)」外,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向同級國家權力機關提出的「議案」,也不應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由機關領導人親筆簽署(或加蓋領導人的簽名章)。
「議案」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向國家權力機關或立法機關提出的議事原案。如法律案(通常簡稱法案)、預算案、彈劾案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議案等。由具有提出議案權的機關(在我國則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同級人民政府)或個人(在我國則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經由議長(在我國則為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所設議案審查機構(如各種專門委員會)審議,然後作為正式議案提交全體會議(在我國則為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討論,其已通過者,則稱議決案。
「議案」的主送機關主送機關比較固定:一是主送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如「XX省第×屆人民代表大會第×次全體會議」;二是主送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如「XX省第×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03
法定會議通過的決議類公文不加蓋機關印章
「決議」是典型的會議文件,「決議」是黨委機關的規定文種,行政機關不用。
「決議」是無法蓋章的,這倒不是有什麼硬性的規定,而是沒辦法蓋章。「決議」是經法定會議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表決,通過後才能形成決議。而這些法定會議一般是沒有印章的,比如黨代會、人代會、工代會、團代會、股東代表大會等,所通過的決議,都無法蓋章,因此就不蓋章。正是因為無法蓋章,所以才把成文日期由正文之後改為標題之下加括弧。如果有章可蓋,那成文日期當然就不用變動了。
「決定」是否蓋章有兩種情況:如是法定會議表決通過的「決定」也是無法蓋章的;如是從其他渠道形成的「決定」,當然就應該蓋章了。
04
聯合上報的公文,協辦機關可以不蓋章
在公文處理中,聯合發文是常見的。
在聯合發文的組織過程中,主辦機關和協辦機關的作用是不一樣的,蓋章的要求也不一樣。如是聯合下發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即可,協辦機關無須加蓋印章。
G. 單位住宿證明不蓋公章可以嗎
單位住宿證明需要蓋單位公章的。
證明可以這樣開,茲有XXⅩ,男或女,身份證號碼列XXⅩXXX,是我單位職工,晚上在單位住宿,特此證明,寫上時間並加蓋核桐拍公章就可以了。
加蓋的印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印章或者單位的改羨公章。
如果只有證明而沒有公章可能證明是偽造的不具備有效性。所以一定要加蓋單位輪桐公章。只要用途是正當的單位一般都會願意幫員工開證明的。
H. 政府出的文件不蓋公章有效嗎,上面寫了「百份以上不蓋章」 這樣有效嗎
政府的行政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猜纖章。 因此,政府出具的文件不蓋公章是無效的。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四十八條 :
公文復印件作為正式公文使用時,應當加蓋復印機關證明章。
(8)視頻可以不蓋自己的公章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規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根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特急」、加急」。其中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發文機關標識應當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四)發文字型大小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穗冊仿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
(五)上行文應當註明簽發人、會簽人姓名。其中,「請示」應當在附註處註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
(六)公文標題應當准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七)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八)公文如有附件,應當註明附件順序和名稱。
(九)公文姿野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准。電報以發出日期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註(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弧標注。
(十二)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三)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十四)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並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
第十一條
公文中各組成部分的標識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公文用紙一般採用國際標准A4型(210mm×297mm),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I. 關於會計人員基本信息採集表上的公章可以不蓋嗎
可以不填,以後拿到公章再變更會計信息就可以。不影響找工作。
J.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決定法宮的決定書可以不蓋公章嗎
不可以。在法院受理的案件,法官的裁定書,是代表法院的職務行為,是必須加蓋公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