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視頻錄像能不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視頻證據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影響證據效力的相關因素:提交證據應當出示原始載體,有些人將視頻內容導至電腦以文件的形式存檔,向法院出示的僅為刻錄後的光碟,這已經不屬於證據原件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⑵ 視頻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法律分析:視頻在法律上可以作為充足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⑶ 視頻在法律上算證據嗎
法律分析:視頻在法律上可以作為充足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2、書證;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證人證言;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⑷ 視頻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可以作為證據,同時要注意固定證據。隨著電子商務的廣泛普及,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電子數據作為證據早已屢見不鮮。我國早期涉及電子數據的訴訟中,需對電子數據的真實性進行公證方可作為證據被法庭採信,否則很可能因技術原因無法確定真實性而不被採信。隨著無紙化辦公、大數據的更新迭代,越來越多的電子證據的採信不再一味要求以公證為前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四條 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
(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路平台發布的信息;
(二)手機簡訊、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三)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
(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⑸ 視頻可以作為證據嗎
法律分析:可以。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七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數據的規定。
⑹ 視頻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申請以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六條 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作證,申請以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當載明不能出庭的具體原因。
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七十七條 證人經人民法院准許,以書面證言方式作證的,應當簽署保證書;以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方式作證的,應當簽署保證書並宣讀保證書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