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遺囑的證人能是親人嗎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法律上主要看見證人和繼承人、受遺贈人有沒有利害關系,以下兩類人,屬於和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二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這兩類人不能作見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貳』 遺囑見證人可是親戚嗎
法律分析:遺囑的見證人不可以是親戚,親戚是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叄』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法律分析:可以。老人立遺囑,親戚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但是,親戚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見證人的條件,即:該親戚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不是立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肆』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法律分析:親戚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遺囑的見證人必須是與被繼承人沒有利專害關屬系的人。親戚不能繼承遺產,就是與被繼承人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就可以作為見證人。如果親戚能夠繼承部分遺產,就不能作為見證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伍』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遺囑的見證人不可以是親戚,親戚是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根據法律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因此,只要不屬於上述幾種情形的親屬是可以作為見證人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陸』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遺囑我們都知道是親人在世的時候根據自己所得進行處分。當然一般立遺囑,遺囑人為了讓遺囑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也安排第三方的見證人作為見證,當然遺囑見證人也是需要符合條件才可以。那麼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屬嗎?以下就是找法網小編整理的內容。
一、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屬嗎
親屬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充當見證人的條件,即該親屬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不是立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對於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屬嗎的爭議,其實在遺囑中見證人是否可以是親屬不可一概而論,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立遺囑人的親屬就能作遺囑見證人。
我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定: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
『柒』 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一、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1、遺囑見證人不可以是親戚,因為親戚是跟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法律規定,遺囑見證人必須滿足的條件是:
(1)見證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2)遺囑見證人應該是能夠理解遺囑內容,看懂遺囑文字的人;
(3)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任何利害關系的人;
(4)遺囑的見證人必須達到兩個以上,遺囑才會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二、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
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
5、口頭遺囑。
『捌』 遺囑書上的見證人可以是親戚嗎
不能。
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利害關系人包括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或者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這兩類人不能作見證人。所以,侄子,外甥是不行的,上法庭會被推翻遺囑,遺囑嗎去公證處做最好了,也就一百來元錢,真實有效推不翻。
『玖』 立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人嗎
立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人,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