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宣傳片中用城市標志物是侵權嗎
您好,這種行為屬於合理使用,並不侵權。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中的一項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報酬。在一般情況下,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而使用其作品的,就構成侵權,但為了保護公共利益,對一些對著作權危害不大的行為,著作權法不視為侵權行為。
在顧及商標所有人及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情況下,允許對敘述性詞彙進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尤其包括:在符合工商業的誠實慣例的情況下(一)善意地使用自己的名稱或者地址;(二)善意地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特徵或者屬性,尤其是說明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用途、地理來源、種類、價值及提供日期。
因此,只是宣傳企業而用,拍攝到城市標志物的,不屬於侵權行為。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貳』 布達拉宮照片商用侵權嗎
這個原則上是不侵權的,因為這是一個對外開放的景點,任何人都可以去拍照,是屬於公共資源,人民幣上也印有布達拉宮的照片,也沒說侵權,而且這個版權是誰的,誰能夠說清楚。對吧,但是不能醜化布達拉宮的照片,也不能隨意塗鴉。這也是重點保護的文物,是西藏的重要建築形象。
『叄』 將建築物照片公開發表算不算侵權
1 建築物外觀如果具備美觀的藝術特徵,比如鳥巢,水立方,則有版權。
2 翻拍建築物用在商業中要看利用方式,模特站在鳥巢前拍攝是可以用作商用的,但單純拍攝建築物照片比如把鳥巢各個角度拍攝下來做成圖片商用則是侵權的。
『肆』 故宮照片可以商用嗎
可以,商業用途的使用可以通過提交影像授權《申請函》聯系獲得授權.
『伍』 視覺中國500xp攝影平台,它那個(肖像權和物權)是什麼意思我是剛進攝影平台不久
簡單的說就是在視覺中國500Xp攝影平台的作品,比如人物作品和其它的風景等,都屬於視覺中國500Xp平台的,不可以隨意轉載,如果你轉載用於其它方面,那就屬於違法行為,侵犯了肖像權和物權,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陸』 商業廣告里看到不同的城市建築物,包括東方明珠塔,可以嗎會侵犯到任何著作權/肖像權/廣告法之類的嗎
建築物作為一個造型作品,可以享有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明確將建築作品與美術作品並列,確定為著作權法保護對象。建築作品是建築設計思想的表達,任何能夠將建築設計思想表達出來的形式,都可以認為是建築作品,例如建造好的建築物本身、設計圖紙、建築模型,甚至包括CAD設計信息等等。像東方明珠塔這種建築物具有獨創性,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商業廣告使用的行為,屬於侵犯了建築物著作權人的復制權(著作權的一種具體類別)。
如果有人將此建築物的設計申請了專利、商標等,還可能涉及侵犯這些權利。
不涉及侵犯肖像權,肖像權是人所專有的。
『柒』 城市地標建築能印在產品包裝上嗎比如地方特產的包裝。
如果是攝影作品,比如照片,可能侵權別人的著作權,一般來說這種城市建築屬於公共資源,如果你使用的照片用在商業推廣,必須取得原作者的授權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