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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犯罪視頻可以發到網上嗎

發布時間: 2023-06-15 17:27:31

① 把別人視頻發到網上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如果視頻內容涉嫌侵害個人隱私,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② 警方未經當事人允許,將執法過程視頻上傳到網路,這屬於侵犯當事人的權益嗎如果是,具體是什麼權益

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國家機關為依法履行職責,在必要范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也就是說,國家機關必須是依法履行職責為前提,不捏造、歪曲事實等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不經肖像權人的同意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以及違法事實等事宜進行實時報道。

如果,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的過程中不想招惹國家機關或新聞媒體給被曝光的話,建議養成自律的好習慣,不要違反國家法律,不要違背公序良俗。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二十條 合理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一)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范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

(二)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范圍內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四)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五)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③ 把小偷 偷東西的視頻發到網上去 算不算侵犯隱私權或肖像權 或者其他法律規定

1、不是侵犯肖像權,沒有以其肖像謀利的行為。

2、是侵犯小偷的隱私權。可能要承當的後果:賠禮道歉,撤回照片。

3、如果拿到了小偷盜竊的視頻,建議向公安報警把視頻提供給公安做證據,最好不要隨意發到網上,給自己找麻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方式。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侵權責任的確定一般是:

一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是以營利目的作為賠償的標准。即無論是否「情節嚴重」,也無論是否贏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為了贏利,且肖像權人要求賠償的,侵權人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對於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侵害肖像權的,就是說侵害肖像權精神利益損害賠償的確定,是以「情節嚴重」這一基本標准為標准。情節輕微,不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判定物質方面的賠償。

④ 把小偷的視頻發到網上違法嗎

把小偷的視頻發到網上不違法。
沒有構成侵權行為,所以不違法。
隱私權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為別人知悉的權利。但任何人的個人隱私都必須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合乎社會需求的范圍內,對於任何違反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揭露和干預。公民為維護個人權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圍內了解鄙人隱私,則不構成侵犯隱私權。侵犯隱私權和了解隱私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意義上的侵權,必須具備侵權的要件,即有非法的行為、損害後果,以及非法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單純地了解別人的隱私,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隨意加以擴散、宣揚或者用於其它非法用途,沒有造成損害後果的,也不能算侵害隱私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檔租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吵蠢陵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升戚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