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健康資訊 » 什麼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擴展閱讀
穿紅色衣服可以拍照片嗎 2025-05-10 23:21:22
用核桃奶做酸奶可以嗎 2025-05-10 23:04:13

什麼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發布時間: 2023-01-12 09:16:41

⑴ 交警在什麼情況下會扣車

交警可以扣車的情形有:
(1)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酗酒、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持轉借、挪用、塗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5)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6)學習駕駛員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的;
(7)駕駛兩輪摩托車未帶頭盔的;
(8)機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塗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9)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10)機動車無號牌和行駛證,且沒有其他行駛合法憑證的;
(11)調查收集證據需要的。
一、扣留車輛要注意什麼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代為處理。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後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無牌證、達到報廢標准、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違規車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葯特別注意時間方面的限制。
3、交通事故後,公安機關扣留車輛要向車輛所有人出具單據。我們要特別注意公安機關採取行政措施後的各項手續問題。
二、扣留車輛後貨物如何處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公安機關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經原決定機關負責人批准,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屬於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
(二)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三)違禁品、沒有價值的物品,或者價值輕微,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物品,統一登記造冊後予以銷毀;
(四)對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危險物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組織銷毀或者交有關廠家回收。
【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⑵ 什麼情況下交警可以扣留車輛

交警可以扣留車輛情況如下:
1、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
2、未懸掛車牌就上路的;
3、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4、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等。
機動車發生事故後,交警隊扣留車輛最多多久
機動車發生事故後,交警要暫扣車輛,放車時間依據事故處理的程度而定。具體如下:
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車輛的鑒定,主要鑒定車速、剎車系統是否好用、發生事故的碰撞痕跡等;
2、完成鑒定後,就應該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認定書後的3天內,雙方對責任劃分有異議的,可以提出復議,3天內給予答復是否批准復議,批准復議的,必須在30天內給出復議結果。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
可以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

⑶ 交警什麼情況下會扣車

交警扣車的情況如下:
1、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被滯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酗酒、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持轉借、挪用、塗改、偽造、冒領、失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5、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駕駛機動車的;
6、學習駕駛員學習駕駛人員沒有教練人員隨車指導單獨駕駛的的;
7、駕駛兩輪摩托車未帶頭盔的;
8、機動車號牌或者行駛證系塗改、偽造、冒領、挪用、轉借、失效的;
9、駕駛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的;
10、機動車無號牌和行駛證,且沒有其他行駛合法憑證的;
11、機動車號牌或者發動機、底盤號碼與機動車行駛證記載不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
13、與被查緝的走私或者被盜搶機動車特徵相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⑷ 哪些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交警可以扣車的情形如下:
1、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交通違章處理不及時有哪些後果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後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