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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什麼時候可以復工

發布時間: 2022-12-25 23:31:25

⑴ 南寧恆大夢幻城開工進度

施工中。經過查詢資料顯示,該南寧恆大夢幻城於2022年5月3日開始復工,截止於2022年10月4日還在施工中,預計到2022年12月底即可完成,具體以官方時間為准。南寧空港恆大世紀夢幻城是恆大集團全新打造的集休閑游樂、商業旅居等多重功能於一體的大型綜合體項目。

⑵ 南寧江南尚府什麼時侯復工交房

2022-10-01。南寧江南尚府復工交房時間為2022-10-01,江南尚府與公園為鄰、金源大伽為伴、校環伺,奠定穩贏人生。

⑶ 南寧南部灣廣場復工了嗎

南寧南部灣廣場復工了。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1月19日發布通知,南寧市所有工地都可以復工,工程復工不需要任何審核或備案環節,各縣、城區、開發區聯合審核小組也不再對在建工程的復工進行審核或備案。

⑷ 南寧君悅喜府什麼時候復工交房

南寧君悅喜府已於2022年10月8日復工,預計在2024年10月交房。根據查詢相關新聞得知,南寧君悅喜府在業主的不懈努力下,在政府的工作下,已經於2022年10月8日復工,預計在2024年10月份交房。

⑸ 南寧市君悅喜府何時能復工

4月28日。南寧,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廣西第一大城市,北部灣經濟區核心城市,位於廣西中部偏南。根據官方網站查詢顯示,南寧市君悅喜府4月28日復工。廣西是紅豆的故鄉,也是一座歷史悠久的邊陲古城,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

⑹ 南寧市發布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復工通知

各有關單位: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南寧市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部署,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建辦〔2020〕5號)、《南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第2號)》、《南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號)、《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認真協調指導建築企業做好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保障我市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南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意,並結合行業實際,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市建設工程復工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復工時間安排
(一)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風險確需應急處置的建設工程可以復工。
(二)2月24日起,其他建設工程可以復工。
(三)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網上辦公、遠程辦公和居家辦公的優先復工。
二、復工審核流程
本市各建設工程應結合實際,有序錯峰復工、穩妥推進在建項目和新開工項目。疫情管控期間復工的項目必須嚴格落實施工現場疫情管控措施,嚴格實行開工、復工審核制度,具體審核工作流程如下:
(一)項目自查。各建設工程參建企業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要求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復工前做好供電、供水、空調設施和電氣電路、危化品儲存的安全檢查。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應急預案》,如實填寫《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健康情況表》(附件3)和《建設工程復工條件檢查表》(附件4),並通過住建行業各企業防疫工作情況系統(附件5),掃描二維碼填報上傳入場人員相關信息。
(二)復查和申請。疫情防控小組根據《建設工程復工條件檢查表》的檢查重點,對項目自查情況實施復查,簽署復工意見。復查符合要求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牽頭,提前向各縣、城區、開發區的聯合審核小組提出書面復工申請,並同時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應急預案》和附件3、附件4。
(三)審核。各縣、城區、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由住建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公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復工聯合審核小組,負責復工審核工作。聯合審核小組收到企業提交復工申請後,要組織人員對企業提交的復工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並開展現場情況核查,在2日內完成復工條件審核工作,並向企業反饋復工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由聯合審核小組報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合格一家復工一家。
三、加強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管理
(一)企業組織管理
各建設工程參建企業要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成立復工檢查組,對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措施進行檢查。
項目部成立疫情防控小組。
建設、施工單位均應編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疫情防控方案應包括項目復工管理、防疫人員配備、防疫物資保障、人員防疫管理、應急預案等內容,明確各部門責任,安排專人負責,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每個建設工程必須建立與屬地或對口醫院的聯絡機制,一旦出現疫情相似症狀或發現疫情,第一時間送診,並按要求立即上報情況。
在復工前採取視頻、板報、畫冊等可視化教育方式等方式對項目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培訓教育,宣貫疫情防控知識和復工自查工作要求。
(二)人員管理
1.各參建企業要切實把加強用工實名制管理作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採取最嚴格的工作措施,全面排查、嚴格督導,確保在建項目用工實名制管理全覆蓋。各工地均要嚴格使用廣西建築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公共服務平台(「桂建通」平台)建立本項目用工實名制台賬,進場人員每日登記,建立一人一檔,確保做到:在建項目人員勞動合同簽訂率100%;從業人員上崗前個人身份信息採集入庫率100%;施工現場從業人員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記錄率100%;本地區用工實名制管理信息實時上傳率100%。
2.每天對所有上崗人員開展不少於2次的體溫檢測(上崗前及下班後),記錄在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建設工程從業人員健康情況表》,並通過住建行業各企業防疫工作情況系統填報上傳;對體溫高於37.3℃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小組要迅速與屬地社區及疾控部門聯系,按規程就地採取篩查、隔離、治療等措施。
3.來自及經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人員未按防疫部門要求隔離觀察(留驗)14天,不得進入建築工地。發現未隔離過的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人員並體溫檢測不合格的,疫情防控小組要迅速通知屬地社區和疾控部門,按疫情處置規程進行處置;體溫檢測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隔離觀察(留驗)。
4.疫情防控非重點地區來邕人員,體溫檢測合格的可進入建築工地;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區和疾控部門,按疫情處置規程進行處置。
5.與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參照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人員要求執行。
(三)施工現場管理
1.疫情管控期間,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存在多個出入口的,盡量只開放一個出入口。在出入口設立24小時健康檢查點,配備體溫槍等體溫檢測設施,每天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核實入場人員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關鍵信息,測溫時要做好人員組織,保持適當距離,避免人員聚集。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工地內人員應盡量減少外出,最大限度減少施工現場人員流動。
2.疫情管控期間,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所有進場人員要固定使用自己的安全帽、安全帶、其他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作業工具,並做好名字標識,做到專人專用。企業要以班組為單位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和施工作業等活動,人與人之間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離,減少人員聚集。
3.各參建企業要嚴格依照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同風險人群防護指南》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技術要求,對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開展每日不少於兩次的通風、消毒和防疫工作。對於不在生活區集中居住的工人,人員所屬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要向工人發放滿足防疫消毒要求的物資,由工人每日對租住房屋自行消毒兩次,消毒工作落實情況由現場負責人存檔記錄。
4.各項目工地生活區內應設置食堂、廁所、盥洗設施、淋浴間、開水房、密閉式垃圾箱和廢棄防疫用品密閉式垃圾箱,確保封閉生活不受影響。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加工、儲存等衛生標准要求,不得違規宰殺、處置家禽和野生動物,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通過錯時排隊、打包分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施工現場生活區要設置生活污水化糞池,施工單位要在復工前與衛生防疫部門對接,嚴格落實化糞池的消毒防疫工作;暫不具備設置生活污水化糞池條件的,要在污水排放區域設置專門的污水收集裝置,安排專人負責衛生管理,並做好轉運、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
5.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要在辦公區、作業區及生活區設置廢棄防疫用品密閉式垃圾箱,並做好標識,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
6.各企業要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以班組為單位,通過視頻、板報、畫冊等可視化教育方式,開展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疫知識宣講,將疫情防控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結合起來進行,提高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意識。
(四)防疫物資准備
各企業要通過多種渠道,企業統籌並發動從業人員個人,准備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疫情防護用品及設備設施,疫情防控小組要建立物資管理檔案,防疫物資儲備應不少於三天用量且滿足施工期間所有從業人員的需求。
(五)做好疫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疫情防控工作實行日報制度和緊急報告制度。批准復工的建設工程,疫情防控小組需每天上午十點前匯總本項目當天疫情防控工作情況,並報送本企業總部備案。施工現場發現有體溫不合格等異常情況的,疫情防控小組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通知屬地社區和衛生防疫部門,按照疫情防控程序進行應急處置。經醫療機構確認疑似病例或確診的,該項目須立即停工並封鎖場地,做好現場人員出入管控,配合疾控部門開展防治工作。
(六)按要求開展復工安全檢查
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建設工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各在建項目參建單位要組織開展施工現場復工前安全生產大排查和「全覆蓋」的安全教育培訓,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完畢方可復工。相關安全檢查資料經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在項目部存檔備查。
四、強化疫情防控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
(一)企業主體責任
1.建設單位要落實建設工程疫情防控的首要責任,全面做好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的組織工作。因疫情防控導致的建設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設單位應將合同約定的工期順延,防止開工、復工後搶工期、趕進度帶來生產安全風險。建設單位不得以工期緊等理由要求施工單位未落實防疫措施或未經批准擅自開工。
2.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要落實建設工程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要切實督促所轄項目部、監理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建立貫穿管理層、作業層的防控管理體系。勞務企業是選人用人的第一責任主體,項目部是復核選人用人的直接責任主體,要切實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進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具體情況。
(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市住建局為牽頭協調部門,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建設工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按照我市建設工程分級管理有關規定,對各縣、城區、開發區(管委會)聯合審核小組批准復工的建設工程加強復工後安全生產巡查監管。
(三)屬地復工條件核查責任
各縣、城區、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的要求,於2月10日前成立由住建部門牽頭、衛生健康部門、公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組成的復工聯合審核小組,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復工辦理流程及申請資料等,做好企業咨詢和復工指導服務工作。聯合審核小組負責本轄區范圍(五象新區范圍建設工程,根據行政區域劃分,分別由良慶區和邕寧區牽頭,五象新區規建局參與審核小組)內建設工程的復工申請,並在2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復工審核意見。各縣、城區、開發區(管委會)政府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日常監督指導,發現建設工程存在以下情況的,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並對違法企業和個人採取限制市場准入、通報曝光、信用扣分、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懲戒。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核查批准擅自復工的;
2.復工條件整改不力的;
3.不報、緩報、漏報和瞞報情況的;
4.行動遲緩、措施不力或其他導致疫情發生及傳播的。
五、適時優化完善防控措施
建設工程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按照自治區、南寧市有關防控工作要求適時進行調整、優化,並及時進行通知、公告,請各企業密切關注,嚴格落實。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9日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⑺ 廣西南寧疫情什麼時候解封

不解封。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截止於2022年12月6日,廣西南寧防疫防控情況是有高風險地區,防疫管控措施要求是在抵桂前48小時內通過微信小程序智桂通或者智桂通APP進入廣西健康碼,選擇出行申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也可通過微信搜索智慧防疫健康南寧小程序進行信息填寫,在抵邕後12小時內向目的地社區報告。南寧,簡稱邕,別稱綠城、邕城,是廣西壯族自治區轄地級市、首府、北部灣城市群核心城市,是國務院批復確定的北部灣經濟區中心城市、西南地區連接出海通道的綜合交通樞紐。

⑻ 南寧工地開工時間

南寧工地在2022年2月18日前開工。
2月12日,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了《關於做好2022年春節後建築業復工復產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市政府(國有)投資項目於2月15日前全部實現復工復產,鼓勵社會投資項目2月18日前全部實現開復工。
通知鼓勵建築業企業於2月18日前全面復工復產。要求全市政府(國有)投資項目於2月15日前全部實現復工復產,鼓勵社會投資項目2月18日前全部實現開復工。2月14日至2月18日,南寧市所有開復工的在建項目。

⑼ 南寧盛世金悅何時復工的

位於西鄉塘區新峰路90號的盛世金悅小區合同交房日期為2022年12月30號,但根據我們業主到工地多次查看施工情況,到去年底至今沒有施工進度,園林綠化、兒童設施、車位、商鋪等多項施工沒有完成,約定交房日期臨近,希望各級部門領導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幫解決小區復工問題,解決百姓的住房問題,謝謝!

⑽ 通知|南寧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可以復工了

2月25日,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南寧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安全有序返崗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號)、《南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築工程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的通告》、《南寧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寧市服務企業疫情防控期間安全有序復工工作導則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安全有序返崗復工,盡快全面恢復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工時間

2020年2月24日起

二、復工對象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房地產開發項目售樓部(營銷中心)。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營銷中心)開放要求

(一)採取預約登記。

群眾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官方授權線上平台預約看房,填寫參與看房人的身份信息及樓盤房源信息。群眾對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性負有相應的責任,如發現所填報信息與事實不符或隱瞞相關疫情情況信息,按南寧市疫情防控要求上報轄區防疫部門。

(二)落實企業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

各企業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號)要求,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六個到位」,即:防控機制到位、聯動防控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清潔消毒到位。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營銷中心)在出入口設置體溫檢測、掃碼出入等措施,群眾到現場看房要配合房地產開發企業做好體溫檢測、掃碼進出等工作,要求全體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出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轄區防疫部門。

(三)現場看房要求。

遵循同一個房源地,一組看房群眾安排在一個時間段的原則,各房地產企業售樓部(營銷中心)根據自身情況控制入場看房人數(組次),看房群眾每組限定在3人以下,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一對一引導看房,人與人間隔保持在1.5米以上,嚴禁在售樓部(營銷中心)進行集中選房、集中簽約、推廣宣傳、促銷等聚集性活動,有序安全安排群眾實地看房,積極穩妥、安全有序組織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營銷中心)復產復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復工採取承諾制。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屬地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遞交承諾書(附件1)進行備案後即可復產復工,各縣區、開發區要按照《通告》的要求,加強對申請復工售樓部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積極倡導線上銷售。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以下簡稱「各企業」)應加大網上銷售宣傳力度,鼓勵使用「VR」等技術推動樓盤項目推廣。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通過微信公眾號、企業官網、小程序、進駐電商平台等渠道,以「線上看房」的方式對項目樣板房、戶型圖、樓書等進行宣傳展示,積極參與網上南寧房博會活動,共同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三)按時報送信息。

疫情防控工作實行日報制度。

各企業每天下午18:00前填報當天房地產業企業復工情況表。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南寧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唐雙明

電話:18978929828

南寧市產權交易中心商管科潘榮升

電話:1826098232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