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起訴狀可以列印嗎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是起訴狀,可以手寫,當然也可以列印,但要原告親筆簽名,並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 作為證據時的注意事項:照片可以作為證據嗎
在日常生活中,拍照留存證據通常有三種情形:
(1)手機中的聊天信息,交易記錄的的抓屏,對電腦屏幕顯示的信息拍照
(2)對書證、物證的拍照
(3)事件現場的拍照
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之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因此,書證、物證的照片可以作為證據。
二、事件現場的照片,在留取證據的時候要牢記以下五點:
(1)確保自己的安全;
(2)確保他人的安全;
(3)不能破壞現場;
(4)不要影響救援;
(5)如現場有救援活動,不要使用閃關燈、關閉快門聲音。
(2)到法院起訴可以用圖片列印嗎擴展閱讀:
法律依據
對於證據的分類,我國的三部訴訟法依據不同情形,分別作出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3. 去法院起訴那些聊天證據要不要截屏列印出來
根據舉證需要,當事人應該將該截圖的影像資料製作成影印件遞交法院。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4. 法院出示照片有哪些有要求
要求有:(1)保留原始設備中的照片文件,如果法院要求出示原始載體時,無法提供會很麻煩。
(2)拍照設備通常使用JPG格式的圖形文件,但有些設備有所不同,例如單反相機可以使用RAW格式的圖片文件,iPhone 8,iPhone X 可以使用HEIC格式的圖片文件,普通的設備可能無法直接讀取這些特殊格式的文件,一定要使用拍攝照片的設備將文件轉換為JPG格式,而不要將這些文件導入電腦後再用軟體轉換,使用電腦軟體轉換後,可能存在不被鑒定認可的風險。
(3)不要使用美顏相機,不要使用美顏、美圖功能的軟體。
(4)使用信息類軟體發送照片時,一定要使用文件模式。有些論壇、聊天軟體(例如微信)在發送照片時,默認會對照片進行壓縮,這種壓縮對照片的畫面信息破壞不大,但卻會移除照片拍攝設備的一些專屬信息,這些信息的丟失不利於照片的鑒定。下面是照片拍攝設備的專屬信息,不同設備的信息種類並不一樣。
四、提交照片證據注意事項
理論上,只提交照片文件即可,但還是建議在原始設備中保留照片文件,因為法院可能會要求出示原始拍照設備。
具體操作如下:
1.起訴時,提供照片文件的刻錄光碟,同時將照片列印出來,將照片內容整理成文字資料,寫明證明目的,並將關鍵內容標注出來。
2.開庭時,攜帶原始載體,最好還提供一個可在法庭上查看照片的便攜播放設備,需要展現細節的照片,可以列印成大幅照片。
3.如果照片中存在隱私、機密等信息,在提交證據前,需要與法官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