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健康資訊 » 什麼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
擴展閱讀
小手可以做什麼 2024-05-02 11:50:57

什麼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

發布時間: 2022-10-04 17:59:16

『壹』 公積金提取有哪些條件

一、公積金提取有哪些條件
1、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用戶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戶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也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生活;
(3)用戶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或者是提前離休的;
(4)用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償還買房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戶要出境定居,和現單位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6)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經死亡,繼承人或者是贈與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積金的用途是什麼
公積金的用途如下:
1、購房優惠,包括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一次性提取買房以及幫子女買房等;
2、租房優惠,公積金可申請用來支付房租,以及入駐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
3、裝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門進行申請和咨詢;
4、銷戶直接提取公積金。如果既沒有買房、租房意願時,可以考慮銷戶一次性提取,當養老金使用等;
5、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職工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可提取公積金;
6、治療重大疾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行治療使用。

『貳』 提取住房公積金要具備哪些條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叄』 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一、公積金提取條件是什麼
1、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二、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辦理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肆』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具體有哪些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在法律中有規定具體的情形,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償還房屋貸款,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伍』 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才能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無房戶支付房租的;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陸』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是什麼

一、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是什麼
1、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_喪鐵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柒』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有:無房戶支付房租的,可提取;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賬戶已封存6個月以上或住房公積金停繳24個月以上且賬戶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償還自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有哪些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是什麼
1、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_喪鐵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有效的擔保證明。

『玖』 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並注銷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一)離休、退休的;
(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後仍未重新就業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出國(境)定居的;
(四)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五)調離本市行政區域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非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審批之日起1年內;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鑒定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
(四)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自貸款結清之日起6個月內;
(五)無房戶租賃住房用於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職工符合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條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尚未結清的,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結清時准予提取。
拓展資料: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的,這些人群,已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據,具備這些條件;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證,作為基礎證明;購買拆遷還建房的,如果購買的是這種房屋,提供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的拆遷還建協議書及交房款收據;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第一條一、同一套住房頻繁交易提取(12個月內兩次以上),不予提取。二、職工異地購房,戶籍在購房當日或之後轉入購房地的,應持有該房屋半年後(商品住房以備案時間為准、存量住房以購房發票時間為准)可提取。三、職工符合提取相關條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個人賬戶狀態為封存,提取限額大於賬戶余額的可申請銷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