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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可以建立應急救援隊

發布時間: 2025-06-26 15:03:51

1. 哪些單位需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延伸知識】
應急救援的要求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快速應對機制。
5、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發揮企事業單位、社區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動員企業及全社會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依靠公眾力量,形成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
6、依靠科學,依法規范。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開,引導輿論。在應急管理中,要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開,但是,涉及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
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