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部隊什麼職位家屬才可隨軍
第一,駐全國一般地區部隊幹部家屬隨軍條件,由副營職調整為正連職。
第二,駐扎在西藏、新疆、偏遠地區或者是特殊崗位的軍屬,可以安排隨軍。第三,駐北京城區的部隊幹部家屬,隨軍條件由正營職或服役滿15年的副營職調整為副營職。第四,駐艱苦地區部隊士官家屬隨軍條件,由三級軍士長以上士官調整為四級軍士長以上士官。另外,如果軍嫂本身就是公職人員的話,也是可以跟隨軍人進行隨調的。隨調是指部隊出面為軍嫂在軍人當兵的地方申請工作職位,把工作關系調過來。這樣不僅可以解決異地的生活狀況,而且軍嫂還可以繼續在相關的工作崗位上工作。目前,有幾種情況隨軍的比較多。第一種是軍嫂隨軍前沒有固定工作單位,或者單位效益一般,發放工資困難的,隨軍後能享受到部隊家屬的相關福利。第二種是住在農村的,隨軍後可以轉為城市戶口,孩子上學也可以享受相關的政策。如果達到隨軍條件的,隨軍比較好,兩地分居,總不是個長久的辦法,畢竟軍人家屬隨軍政策在1963年就建立,在1991年又在政策上進一步完善。這是國家由於軍事職業的特殊性,給予軍人的一項特殊政策,這樣更有利於部隊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