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過去收藏了一個恐龍蛋化石,這違法嗎
過去收藏了一個恐龍蛋化石,這是違法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就是文物,受相關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均不得盜掘和倒賣。買賣恐龍蛋化石違法。恐龍蛋化石是非常珍貴的古生物化石,屬國家三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類型,不可以自由買賣。
法律分析
恐龍蛋化石是生物和人類進化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科學標本,是世界上珍貴的科學和文化遺產。恐龍蛋化石對於探索恐龍的繁殖行為、起源和演變,復原恐龍時代的生態環境;對於研究恐龍的出現、繁盛和絕滅;對於劃分和對比白堊紀地層以及確定地層的地質年代;對於研究古氣候、古地理和古生物的變遷,提供找礦啟示等,都是不可多得的珍貴實物資料。恐龍蛋是非常珍貴的古生物化石,屬於國家三級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類型,受法律保護,不允許私下交易,否則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刑罰。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私藏恐龍蛋化石不僅違法,而且還會對身體健康帶來不利因素。因為地下埋藏或已出土的恐龍蛋化石,其含有不同成分的礦物質元素,其中極有可能含有穿透人體的強放射性物質,私藏恐龍蛋化石並長期置身於其中,對私藏者及其家人的身體健康會構成威脅,會引發類似白血病及癌症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二)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築;(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四)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五)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文物認定的標准和辦法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㈡ 普通化石可以賣嗎
化石作為自然資源,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買賣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化石。化石作為一種特殊商品,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管理。
遼寧省古生物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3級的化石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市場。一般化石則可以在指定市場銷售。對於古生物化石的經營,要求必須經過當地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古生物化石經營審批手續,並確定等級。經營單位還需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無照經營將被堅決取締。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古生物化石市場,必須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市場登記證》後,方可開業。經營化石的單位和個人需在政府批準的化石交易市場進行銷售。化石經營單位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不得超越經營范圍,需接受檢查,並在經營范圍或經營地點變更時得到有關部門批准。
國土資源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需配合對化石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化石經營單位有義務收集社會上的化石,並按規定登記備案,交由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鑒定為1-3級的化石應有償交化石博物館、科研機構或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收藏。
經營單位分為甲級和乙級,甲級單位可收購1-3級化石,並有權銷售2-3級化石,經公證可拍賣一級化石。乙級單位只能收購一般化石,並銷售一般化石。化石銷售價格需接受化石資源管理部門指導,嚴禁牟取暴利或低價傾銷。
私人收藏1-3級化石需到化石管理部門登記,並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發放收藏證書。公安、工商、海關依法沒收追繳的化石,在結案後按規定移交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化石出境需經省化石資源保護管理部門查驗種類和來源,由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由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發化石出境許可證,海關根據許可憑證和國家海關規定查驗放行。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需依法保護化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並與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取締非法經營化石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收購、販運或走私化石。違反本辦法的相關行為將依據《遼寧省古生物化石資源保護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㈢ 一般化石能擺地攤嗎
能。根據查詢化石擺攤相關信息顯示,化石是特殊商品,由省國土資源實行統一管理,但三葉蟲,菊石,硅化木等一般化石是能進行擺地攤售賣的,法規允許,比如古玩市場潘家園就有很多有的是擺攤位,有的開店鋪進行售賣。化石是存留在岩石中的古生物遺體、遺物或遺跡,最常見的是骨頭與貝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