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原始憑證可以入賬,哪些原始憑證不
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所有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只有兩種情況例外:1、結賬的記賬憑證,2、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
具體來說
1、計提福則段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可以不用原始憑證。
2、計提折舊:如果固定資產項目少,可孫判譽以不用原始憑證;如果固定資產項目多,可以編制固定資產計沖者提折舊明細表作為原始憑證。
3、結轉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可以不用原始憑證。
4、預提費用、攤銷費用可以不用原始憑證。除此之外,原始憑證都可以入賬。
㈡ 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肆大五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所以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有兩種,
1、結賬的記賬憑證。攔攜
2、更正錯誤的原簡雹伏始憑證。
㈢ 下列各項中,( )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一、(A 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二、說明。《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如下:
1、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發生的下列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笑櫻算:(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4)資本、基金的增減;(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2、第四十七條 各單位辦理本規范第三十悉燃七條規定的事項,必須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選項B、C、D屬於以上事項,必須取得或者二進制原始憑證;而選項A非37條規定的事項,沒有原始憑證)
3、第五十一條之(四)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碰陸叢始憑證。
㈣ 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有
記賬憑證後面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有結賬和更正錯賬。
根據1996年6月17日財政部財會字19號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我國十分重襪肢森視會計基礎工作,相應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同時,通過加強在職會計人員培訓等措施,不斷提高廣大飢臘會計人員的基本業務技能,促進了會計基礎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4)什麼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擴展閱讀
會計基礎工作,既是各單位會計工作和經營管理工作的基本內容,也是政府部門管理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
《規范》第四條和第五條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領導責任和管理部門作了明確規定。
基本要求是:
第一,各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不健全或者出現混亂,首先應當追究單位領導人告畝的責任。
第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對基層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管理和指導的責任。
㈤ 什麼情況下記賬憑證不需附原始憑證
所有的會計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只有在兩種情況之下可以例外:\x0d\x0a第一個是結賬時填制的記賬憑證,\x0d\x0a第二個是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x0d\x0a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棚升的一種文件。工作令號、購碼森銷合同、鏈模老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
㈥ 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
月末根據總賬 本月發生額匯慎者總數 結轉本年利潤的寬亂薯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比如月末結轉本月的管理陪則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等的匯總數,
㈦ 什麼樣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依據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記帳憑證的基本要求的第四點:
(四)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遲圓羨外,其他記帳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帳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帳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帳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帳憑證的編號或者附有原始憑證復印件。
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碼拍制腔旁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㈧ 除( )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正常情況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蘆讓有原始憑證。陪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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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會計中,哪些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其餘的必須要附原始憑證
結賬時填制的記賬憑證和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其餘的必須要附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或分錄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數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的附件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根據1996年6月17日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規定:
(四)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帳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帳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帳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帳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機。
一張復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9)什麼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擴展閱讀
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
1、審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審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牽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環節。
2、棗核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注意的是:以自製的原始憑證凳畢掘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代替記賬憑證使用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所應有的內容;
記賬憑證的日期,一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類型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賬憑證應當連續編號。這有利於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記賬憑證與會計賬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賬憑證的完整。
㈩ 什麼樣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所有的會計記賬憑證都必須附原始憑證,只有在寬穗兩種襪巧虛情況之下可以例外:
第一個是結賬時填制的記賬憑證,結轉銷售收入、結轉各項期間費用等。
第二個是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 憑證錯誤紅字沖銷或藍字補記時的憑證可以不輔原始憑證,告燃但摘要上一定要寫清楚更正的是哪張錯誤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