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免責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個人免責聲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國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漏斗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貨物的合理損耗:《合同法》第311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坦搜散,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債權人的過錯:《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第370條規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採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並且未採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擴展資讓氏料:
1、免責條款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免責條款是事先約定的。
3、免責條款旨在免除或限制當事人未來所應負的責任。
基於不同的目的,免責條款可以分為兩類:一是限制責任條款,即將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限制在某種范圍內的條款。例如,在合同中規定,賣方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貨款的總額。
二是免除責任條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櫃台上標明「貨物出門,恕不退換」,就屬於免除責任條款。嚴格地說,限制和免除責任的條款還是有區別的。
Ⅱ 個人申明和本人申明的區別
使用區別。
1、個人聲明是自發性,不需要經過任何組織或機構的審核和批准,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形式,本人聲明是書面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個人聲明是個人對某一事件或問題的個人看法和態度的表達,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和個人色彩,本人聲明是對某一事項或情況的碧洞正式陳述和聲明知慧鍵,需要遵搭巧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權威性。
Ⅲ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是什麼必須要辦理嗎,銀行打電話讓辦理說是緊急,還有會收稅嗎
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是證明賬戶持有人是否依法納稅的重要憑證。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時,金融機構應當獲取由賬戶持有人簽署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個人。
拓展資料:
《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是我國稅收居民可享受我國政府與締約國政府簽署的稅收協定待遇的核心文件。只要符合稅法以及稅收協定的相關標准,並在與我國政府已簽訂稅收協定的締約國發生相應應稅行為,在向主管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通過後即可獲得身份證明,進而享受相畢旦李關稅收協定,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或個人亦可申請辦理。
一、業務概述
為協助我國居民企業和個人在境外投資、經營和提供勞務等活動中享受我國政府對外簽署的稅收協定各項待遇,應納稅人要求,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收法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外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規定的居民條件是指:
(一)申請人為個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由於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而就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其中:有住所的個人,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個人;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的遲瞎個人。
上述無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申請居民身份時,應同時提交其在中國境內實際停留時間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請人為企業的,根據《中華人手遲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實際管理機構設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中國居民公司境內、外分公司要求開具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的,由其總公司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
Ⅳ 信用報告當事人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使用「個人聲明」
在某些情況下,逾期既不是您本人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商業銀行等數李謹據報送的過錯,這時可以使用「個人聲明」對相關情況進行解釋說明。比如,個人購房辦理按揭貸款後又因各種原因退房,開發商退還了首付款後並沒將銀行按揭貸款辦理結清,從而形成負面信用行擾圓記錄,此時,您就可以檔塌申請添加個人聲明。
溫馨提示:有些情況不適合發表「個人聲明」,比如,由於出差、工作忙等個人原因造成的逾期,就不能發表個人聲明。
Ⅳ 個人聲明怎麼寫
個人聲明書模板1
聲明人: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址:身份證上的詳細地址)
我的父親XXX於XXXX年X月X日在XXX地方因病去世,去世後遺留有登記在XX名下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住房一套,坐落在XX市XX區XX幢XX號,房屋所有權證:XXX號,國有土地使用證:XXX號,上述遺產中猛胡鉛其中50%屬於父親的遺產。父親生前無遺囑,也無遺養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死者的`遺產應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我是他的兒子,對他所遺留的遺產享有繼承權。現經我慎重考慮後,決定放棄對他上述遺產的繼承,今後也決不反悔。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年 月 日
個人聲明枝好書模板2
聲明人:王xx,男,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
我和夏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是夫妻,共同是王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做數)的父母。現我的妻子夏xx准備帶我們的兒子王xx前往歐洲旅遊,旅遊期限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
在此,我鄭重聲明:作為王xx的父親,我同意由我的妻子夏xx帶我們的兒子王xx赴歐洲旅遊,並由我們夫妻二人承擔全部費用。
本聲明是我的真實意思表示。
聲明人:
xxxx年xx月xx日
Ⅵ 個人聲明書格式怎麼寫
從寫法和目的來看,聲明同啟事是一致的。但是,聲明所告知的事情相較之下顯得更重要。而且,其態度嚴肅,語氣強硬。
因此,大部分聲明都具有完整的格式。另外,文中還列出有關批文的發文字型大小,表明此事具有法律效力,也增添了該文的莊重色彩。文尾還對原企業負有的責任做了善後交待,這是很有必要的,避免那些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人產生誤會。
聲明書的格式:
聲 明 書
致:深圳某物流報關有限公司
茲有我司於年月日委託貴司報關申報的(報關貨物品名: )貨物一批,申報商標為:(品牌: ).現向貴司聲明該批貨物商標申報無訛,若經貴司發現有任何不實,我方願承擔rmb2000元/單的違約金,且不免除對我方其他責任的追究.
我方知悉並帶衫了解中國相關法律規定行行尺,對上述承擔表述系自願做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檔高.脅迫.重大誤解等情形.
特此聲明!
聲明人: (蓋公章)
年月日
(6)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個人聲明擴展閱讀
聲明書範文:
入職聲明書
1.有關本人自身情況的聲明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本人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等等)的說明都是真實的,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為不實陳述,則視為本人的欺詐行為,公司可以據此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並且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本人的不實陳述給公司造成的損害,由本人承擔。
2.有關本人與前僱主關系的聲明
本人在此聲明:於本聲明簽署之日起,本人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如因與任何其他單位因勞動關系而產生糾紛,均由本人自行承擔。並且,本人受聘於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僱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公司不會因僱傭本人而引發任何訴訟,任何公司因僱傭本人而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3.連帶責任的聲明
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對前僱主或其他任何單位不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義務,任何因本人違反對第三方的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以上三項聲明為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聲明人姓名:
聲明人身份證號: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1)將管理層聲明作為審計證據的特定情形
對於某些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而言,比如涉及管理層的判斷、意圖以及僅限於管理層知悉事實的事項,可以合理預期除實施詢問程序獲得的證據外,不存在其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詢問的結果取得管理層的簽字確認,獲取書面聲明。
(2)收集審計證據以支持管理層聲明
管理層聲明是來自於被審計單位內部的一種證據,較之外部獨立來源的證據,不具有獨立性,證明力較弱,其本身不能構成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並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當管理層聲明的事項對財務報表具有重大影響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
①從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獲取佐證證據;
②評價管理層聲明是否合理並與獲取的其他審計證據(包括其他聲明)一致;
③考慮作出聲明的人員是否熟知所聲明的事項。
(3)管理層聲明不能替代其他審計證據
注冊會計師不應以管理層聲明替代能夠合理預期獲取的其他審計證據。如果不能獲取對財務報表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這些證據預期是可以獲取的,即使已收到管理層就這些事項作出的聲明,注冊會計師仍應將其視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4)管理層聲明與其他審計證據相矛盾時的處理
如果管理層的某項聲明與其他審計證據相矛盾,注冊會計師應當調查這種情況。必要時,重新考慮管理層作出的其他聲明的可靠性。